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3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定于自公告之日起,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一级种畜禽繁育场和从境外直接引进种畜禽场生产经营许可、兽药广告、进口兽药通关单审批等6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3个设区的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草种生产许可、动物防疫条件许?mdash;兴办动物隔离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许可、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4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分别委托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实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源认定、草种进出口审批?4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分别委托青岛、淄博、烟台、东营等7个有关国家级开发区实施;兽药广告审批、动物防疫条件许?mdash;兴办动物隔离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对擅自处理保护的畜禽资源造成畜禽遗传资源损失的处罚等9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会实施(详见附件1)、/span>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受委托单位可受理其行政区域内的业务申请,具体办理地点及咨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span>
特此公告、/span>
附件9/span>1.省畜牧局由受委托单位承接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pdf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0?0??/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