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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应急?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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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9-12-27 03:40:20 来源9a href="http://ajj.jiangsu.gov.cn/art/2019/12/27/art_3154_9023204.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浏览次数9span id="hits">738
核心提示:为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省应急管理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定了《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div>
发布单位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司法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司法厅
发布文号 苏应急?019?18叶/td>
发布日期 2019-12-27 生效日期 2019-12-27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备注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9/span>

为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省应急管理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定了《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span>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陡/span>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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