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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应急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在自贸试验区开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应急办?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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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04-16 02:43:30 来源9a href="http://ajj.jiangsu.gov.cn/art/2020/4/16/art_3154_9048075.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浏览次数9span id="hits">974
核心提示: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019?3 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应急厅?020?号)要求,自2019 ?2?日起,在全省自贸试验区和扩大试点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实施改革。我厅按照要求对涉及省、设区市、县三级审批的改革事?1项,研究编制了详细的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div>
发布单位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文号 苏应急办?020?叶/td>
发布日期 2020-04-16 生效日期 2020-04-16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备注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厅各有关处室: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在自贸试验区开?ldquo;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019?3 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ldquo;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应急厅?020?号)要求,自2019 ?2?日起,在全省自贸试验区和扩大试点地区开?ldquo;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实施改革。我厅按照要求对涉及省、设区市、县三级审批的改革事?1项,研究编制了详细的实施方案(见附件),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span>

1.全覆盖试点范围。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19.97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南京片区39.55平方公里,苏州片 60.15平方公里(含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保税?.28平方公里),连云港片?0.27平方公里(含连云港综合保税区2.44平方公里)、/span>

2.扩大试点地区范围。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京江北新区及全省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span>

3.实施改革的事项。在全覆盖和扩大试点地区范围(自贸试验区)实施的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为中央层面设定,涉及我省应急管理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为11项(其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项,安全监察?项,科技和信息化?项),全部为优化审批服务、/span>

4.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按?ldquo;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建立健全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及时修订办事指南,完善监管计划,明确监管标准,严格审批时限,优化监管措施,强化信用监管,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span>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宣/span>

2020??6?/span>
地区9/font>江苏
标签9/font>证照分离应急管?nbsp;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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