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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的通知 (青药监妆?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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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09-29 09:09:48 来源9a href="http://yp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YJJ?Article_ID=63B539C5-DC76-4D56-9F1C-2D9904811088"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801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推动化妆品经营环节综合治理,根据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药品安全·蓝箭护航?020系列行动总体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建立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div>
发布单位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青药监妆?020?4叶/td>
发布日期 2020-09-15 生效日期 2020-09-15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9/div>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推动化妆品经营环节综合治理,根据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药品安全蓝箭护航2020系列行动总体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建立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div>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1?/div>
建立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水平,树立行业诚信典范,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结合我省《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和?ldquo;药品安全蓝箭护航2020系列行动总体方案》要求,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经营企业,在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方面建立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形成可推广可借鉴监管经验和模?特制订本《方案》、/div>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药监局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四个最?rdquo;的要求,持续打响药品安全、蓝箭护?rdquo;品牌。通过建立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工作的实施,全面贯彻化妆品监管法规以及《青海省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形成市场承担主体责任、政府实施精准监管、社会各界共管共治的化妆品安全治理模式,破解化妆品经营环节治理难题,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不断提升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div>
二、组织机枃/div>
省级局成立建立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化妆品监管处处长任副组长,法宣处、机关纪委及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负?ldquo;建立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工作的监督实施。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承?ldquo;建立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具体工作、/div>
三、任务对象及目标
按照标准先行、以点带面、分类推进、社会共?rdquo;的原则,健全化妆品安全风险治理规范模式,通过建立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工作的有序推进,不断提高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和监督管理水平,达到促进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守法经营,公众对化妆品经营秩序基本满意、/div>
2020?0月启动试点。在全省化妆品经营企业开展涵盖商场或超市、美容美发店、批发及专卖店的建立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活动。省级选择一个市县级共同开?ldquo;建立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的实施,打造规范化化妆品经营单位,并在全省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各区县结合实际,稳扎稳打开展本辖区至少涵盖化妆品专卖店、美容美发机构的建立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西宁市、海东市、海南州所辖区县各至少3家化妆品经营店建?ldquo;建立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其他市州所辖县各至?家化妆品经营?ldquo;建立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在充分借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方式,鼓励开展美容美发一条街和化妆品美丽乡镇的建设。到十四?rdquo;末,全省化妆品经营企业在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方面达到规范管理、诚信经营、/div>
四、实施步骣/div>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0月至11月),按照省药监局统一部署,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实施细则,公?ldquo;建立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标准,下发监管公告;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进行宣传,全面引导化妆品经营企业积极参?ldquo;建立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活动、/div>
(二)创建阶段(2020?1月至2021?月),以企业自愿为原则,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经营规范、产品购进渠道正规、管理人员素质高且诚信经营的企业列为建立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单位,引导其他企业按照以诚为本、以信立业的经营理念,自觉做到规范经营、诚信立业,共同促进化妆品经营行业的健康发展。并指导、督促经营企业严格对照创建标准自查自纠、整改提高、/div>
(三)全面推广阶段(2021?月至12月),在以点带面、分类推进的基础上,各县充分借鉴试点经验,在稳扎稳打开展本辖区化妆品示范引领的基础上,创新方式,积极推进,使其真真切切起到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持续保持的效果,致力于全面构建化妆品安全长治久安、/div>
五、工作要汁/div>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ldquo;建立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活动,是现行监管体制和法律体系下,按照风险管理要求,加强化妆品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 建立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的重要性,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工作职责,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确保建立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工作扎实推进、/div>
(二)认真帮扶,开展指导。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单位的工作指导,对实施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通过联合检查、会商等方式予以妥善解决,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不断提高化妆品监管水平、/div>
(三)齐抓共管,营造氛围。各级监管部门通过开展宣传、培训教育等方式推进建立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工作,并会同街道管理机构、公安部门等部门齐抓共管,广泛宣传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及时报道工作动态、进展和成效,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div>
(四)严格考核,注重实效。要加强?ldquo;建立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工作的监督,严格考核,量化评价,使其工作标准化。同时,要结合实际,稳步推进,确保取得实效、/div>

地区9/font>青海
标签9/font>经营化妆品监?nbsp;化妆?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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