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进口企业提高防范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输入风险意识的通知 (京商外运字?020?2?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进口企业提高防范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输入风险意识的通知 (京商外运字?020?2?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09-28 11:41:33 来源9a href="http://sw.beijing.gov.cn/tzgg/202009/t20200928_2101318.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北京市商务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3172
核心提示:疫情以来,境外食品企业新冠肺炎聚集性感染事件不断发生,与此同时,我国海关和地方多次在进口冷链食品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证明进口冷链食品确实存在被污染的风险。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进口企业提高防范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输入风险意识,特通知相关进出口企业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div>
发布单位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商务局
发布文号 京商外运字?020?2叶/td>
发布日期 2020-09-28 生效日期 2020-09-28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各相关企业:
疫情以来,境外食品企业新冠肺炎聚集性感染事件不断发生,与此同时,我国海关和地方多次在进口冷链食品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证明进口冷链食品确实存在被污染的风险。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进口企业提高防范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输入风险意识,特通知相关进出口企业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密切关注境外疫情发展变化,及时了解国务院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国家海关总署等部门发布的暂停接受重点疫区该类冷链食品进口申报等限制措施、/div>
二、各相关企业加强境外源头防控,主动规避从疫情严重地区进口冷链食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进口食品各项替代方案、/div>
三、各相关企业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建立完善防范新冠病毒输入风险预警报告机制,如发现冷链食品入境后被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要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div>
特此通知、/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7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7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