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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南宁市人民政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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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7-12-30 12:00:00 来源9a href="http://search.chinalaw.gov.cn/law/searchTitleDetail?LawID=399372&Query="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南宁市人民政庛/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503
核心提示:为依法推进“放管服”改革,维护法制统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市人民政府对本市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南宁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4件规章、/div>
发布单位
南宁市人民政
南宁市人民政庛/div>
发布文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令?叶/td>
发布日期 2017-12-30 生效日期 2017-12-30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规章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废止的相关法规为9br /> 南宁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017?2?8日南宁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届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7?2?0日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div>
全文
为依法推?ldquo;放管?rdquo;改革,维护法制统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市人民政府对本市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以?件规章:
一、《南宁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1998年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div>
二、《南宁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2004年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div>
三、《南宁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1999年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公布,2008年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修改)、/div>
四、《南宁市盲人保健按摩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2005年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第一次修正,2010年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第二次修正?015年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第三次修正)、/div>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div>
地区9/font>南宁?nbsp;
标签9/font>规章放管?nbsp;食用农产?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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