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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淄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5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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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0-12-06 08:37:35 来源9a href="http://www.zbrd.gov.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5&id=100"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浏览次数9span id="hits">414
核心提示:《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010?0?9日通过,并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div>
发布单位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淄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5号公呉/td>
发布日期 2010-12-06 生效日期 2010-12-06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相关法规:淄博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010?1?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div>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由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div>
淄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5号公呉/strong>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010?0?9日通过,并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div>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2??/div>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010?0?9日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strong>
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法规9/div>
一、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993??9日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div>
二、淄博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995??3日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div>
三、淄博市义务教育若干规定?995??7日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div>
四、淄博市公民无偿献血管理办法?997??3日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div>
五、淄博市旅游业管理办法(1997??3日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div>
六、淄博市城区道路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000??9日淄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div>
七、淄博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002??0日淄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div>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div>

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伙/strong>

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 2010?0?8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三/div>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 逯平乊/div>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9/div>
一、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主要情况
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确?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09?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下发了《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也下发文件,要求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认真梳理地方法规中存在的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和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对此,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将其列为今年常委会立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009?2月,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安排意见》,建立了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组织清理工作。按照主任会议的要求,法工委制定并下发了《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今?月,组织召开了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会议,就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进行具体安排,我市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全面展开、/div>
在半年多的清理过程中,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清理范围和职责分工,对我?007年以前制定的56件地方性法规,认真负责地进行了全面梳理,提出了清理意见和建议。法工委对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汇总、整理、分类,对列入清理范围的法规逐件进行研究分析,提出了法规清理的初步处理意见。之后,又先后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清理情况,研究处理意见,加强与各有关方面的沟通与协调。在充分协商,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形成了地方性法规清理的处理意见,并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四十三次会议讨论通过、/div>
二、关于需要废止的法规的情冴/div>
这次法规清理发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有的地方性法规所依据的上位法已经废止,其主要内容与上位法存在明显不一?rdquo;;有的法规制定年代较早,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的法规的内容已被新制定或者修改的上位法所涵盖,废止后不会出现管理真空。为此,地方性法规清理的处理意见 ,建议废?件法规?0?5日,主任会议第四十三次会议经过研究,向本次会议提出了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废止的理由是:
(一)关于《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div>
该办法由1993??9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该办法所依据的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已于2008??日废止。而于2008??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规划的范围、原则、编制程序、监督机制、处罚等方面都作了重大调整,并增加了新的内容。该办法已不适应当前城乡规划工作的需要。因此,建议废止该办法、/div>
(二)关于《淄博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div>
该条例由1995??3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997??6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作了修改。由于该条例制定时间较早,部分条款与《产品质量法》、《行政处罚法》某些规定相抵触,有的条款突破了上位法的有关规定。《山东省实施;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4806.html" target="_blank">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内容比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强,已经涵盖了该条例的所有内容。因此,建议废止该条例、/div>
(三)关于《淄博市义务教育若干规定《/div>
该规定由1995??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004??3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了修改?010?月开始实施的《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内容全面,可操作性较强,涵盖了我市义务教育若干规定的所有内容。因此,建议废止该规定、/div>
(四)关于《淄博市公民无偿献血管理办法《/div>
该办法由1997??3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000??5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省实施办法的内容涵盖了办法规范的所有内容。因此,建议废止该办法、/div>
(五)关于《淄博市旅游业管理办法《/div>
该办法由1997??3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010??0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山东省旅游条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省条例,内容全面,可操作性较强,能够适应我市旅游管理的需要。因此,建议废止该办法、/div>
(六)关于《淄博市城区道路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div>
该办法由2000??9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制定该办法所依据的城市规划法已经废止,新制定的城乡规划法在规划的适用范围、原则、编制程序、监督机制、处罚等方面都作了重大调整,该办法的规定已不适应道路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工作的需要。因此,建议废止该办法、/div>
(七)关于《淄博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div>
该办法由2002??0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009?月国务院通过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在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上作了重大调整,取消了经济处罚,强化了信息通报、权益保障、协作办证等服务性内容,而且涵盖了该办法的内容。因此,建议废止该办法、/div>
鉴于以上原因,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并表决《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div>
以上说明和决定草案,请审议、/div>
地区9/font>淄博?nbsp;
标签9/font>地方性法?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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