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0年版(/a>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0年版(/h1>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08-26 08:58:02 来源9a href="http://hbdrc.hebei.gov.cn/web/web/gggs/2c9473847424097e0174248456902fa1.htm"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伙/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506
核心提示: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020年版)适用于《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 ?》所列事项的随机抽查。除实地核查外,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书面检查、聘请专业机构等方式进行。适用?020年省发展改革委抽查计划涉及的市场主体和其他类检查对象、/div>
发布单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伙/div>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8-25 生效日期 2020-08-25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其他 专业属?/th> 其他检测相兲/td>
备注 附件: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020年版(/td>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0年版(/a>

本工作指引适用于《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 ?》所列事项的随机抽查。除实地核查外,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书面检查、聘请专业机构等方式进行、/div>
本工作指引适用?020年省发展改革委抽查计划涉及的市场主体和其他类检查对象、/div>
一、前期准夆/div>
实地核查前,可根据需要查阅检查对象登记、备案等相关基本信息,提高检查效率、/div>
二、实地核?/div>
实地核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出示执法证件。在核查过程中,应注意通过文字、求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抽查过程,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div>
三、结果公礹/div>
检查结果应当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并通过社会信用信息系统记录于检查对象名下、/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