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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下发紧急通知加强海参养殖用药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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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020-07-20 10:47:12 来源9a href="http://www.moa.gov.cn/xw/bmdt/202007/t20200720_6348891.htm"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农业农村?/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724
核心提示:为切实加强海参养殖用药监管,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使用农药和禁用药、销售原料药以及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农业农村部17日下发《关于加强海参养殖用药监管的紧急通知》,组织各地开展海参养殖违法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div>
为切实加强海参养殖用药监管,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使用农药和禁用药、销售原料药以及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农业农村部17日下发《关于加强海参养殖用药监管的紧急通知》,组织各地开展海参养殖违法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7?7日至8?1日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对海参养殖使用敌敌畏等农药、孔雀石绿等禁用药、氧氟沙星等停用药和假、劣兽药,以及无证经营兽药、销售原料药给养殖者和销售假、劣兽药等行为,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摸底清查。要深入实施药残监控和监督抽查,开展养殖环境药残检测,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药、售药行为严厉打击,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严厉整肃海参养殖用药和兽药经营市场秩序、/div>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快健全海参用药日常监管机制,认真查找日常监管工作中的漏洞和短板,加快建立长效机制。要指导养殖者推行水产健康养殖,自觉规范海参养殖日常生产、用药行为,同时加强对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执法巡查。积极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广泛向海参养殖者普及法律知识,警示其禁止使用农药,假、劣兽药和禁用药,教育兽药经营者不销售原料药给养殖户,不销售假、劣兽药、/div>
农业农村部将调度、督导各地整治情况,并及时将相关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布、/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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