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文件的通知 (京发改?020?42?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文件的通知 (京发改?020?42?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07-02 04:34:09 来源9a href="http://fgw.beijing.gov.cn/fgwzwgk/zcgk/bwqtwj/202007/t20200701_1936041.htm"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伙/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675
核心提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文件的通知、/div>
发布单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伙/div>
发布文号 京发改?020?42叶/td>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2020-07-0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2020-12-31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各区发展改革委,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020?9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本市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p>

一、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高耗能行业继续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行业分类确定、/p>

二、电网企业要积极主动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告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时间、方式妥善落实。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各转供电主体要继续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转供电价格政策,确保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增加企业获得感、/p>

三、各区价格主管部门要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关注政策执行情况,确保政策平稳实施、/p>

特此通知、/p>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伙/p>

2020??9?/p>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

发改价格?020?94叶br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p>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紧紧围绕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现就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

一、实施范図/p>

实施范围继续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p>

二、具体措於/p>

?020??日起?2?1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5%结算、/p>

三、工作要汁/p>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对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重要性,指导电网企业认真抓好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落实,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做好政策解读宣传;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监管,确保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增加企业获得感。电网企业要积极主动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告知,尽快将政策执行到位、/p>


国家发展改革姓br />
2020 ??4?nbsp;

地区9/font>北京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3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61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