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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青应急?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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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05-09 11:44:24 来源9a href="http://yjt.qinghai.gov.cn/plus/view.php?aid=2975"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青海省应急管理厅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435
核心提示: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建设,规范安全培训行为,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意识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能力素质,不断强化安全培训在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div>
发布单位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文号 青应急?020?7叶/td>
发布日期 2020-05-07 生效日期 2020-05-07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备注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4553.html" target="_blank"> 安全生产泔/strong>》《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建设,规范安全培训行为,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意识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能力素质,不断强化安全培训在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省应急管理厅决定2020?月至9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div>
一、总体要求
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对?020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责任事项,按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工作要求,围绕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规范培训等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上岗和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培训机构培训保障不足、不依法依规违培训、规收费等行为,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严格规范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div>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
依据省应急管理厅、各市州2020年度执法计划重点工作安排和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检查范围是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检查重点内容是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和培训档案情况;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教育培训,依法取得安全合格证情况;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费用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脱产培训保障工资待遇情况。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学员签到、授课内容、教学管理等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div>
三、工作安掑/div>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从2020?月上旬开始,?020?月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5?日至6?0日)。生产经营单位针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机构针对培训基本条件等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纠、/div>
(二)重点检查阶段(7?日至8?1日)。各市(州)、县(市、区、行委)应急管理局对照专项检查工作重点,紧盯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实施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div>
(三)督查抽查阶段(9?日至9?0日)。省应急管理厅针对自查自纠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进行专项督查抽查,对专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通报、/div>
四、工作要汁/div>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明确工作步骤和任务分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执法检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制定有效措施,逐项督促整改、/div>
(二)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依照安全生产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做到高度负责、认真细致,不走过场、不敷衍了事,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档案,安全培训机构完善培训保障。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div>
(三)强化提升总结。专项执法检查结束后,各市州应急管理局要及时总结本地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培训机构建立长效的培训模式;要保持安全培训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巩固专项执法检查成果,切实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意识和从业人员素质能力、/div>
请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落实至本辖区县级应急管理局、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培训机构,并??0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至省厅安全生产执法局、/div>
人:李守鹎/div>
话:0971-6139762(带传??8935595230
电子邮箱?79561620@qq.com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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