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郑州市除四害管理办法 (郑州市人民政府令?35?

郑州市除四害管理办法 (郑州市人民政府令?35?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04-08 01:46:03 来源9a href="https://www.moj.gov.cn/pub/sfbgw/flfggz/flfggzdfzwgz/200506/t20050601_135513.htm"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法律法规数据庒/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167
核心提示:为消灭蚊子、苍蝇、老鼠、蟑螂(以下简称四害),控制疾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郑州市人民政府制定郑州市除四害管理办法、/div>
发布单位
郑州市人民政
郑州市人民政庛/div>
发布文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令?35叶/td>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2004-08-0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规章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004??9日郑州市人民政府?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4??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5号公 ?004??日起施行(/div>
第一 总则
第一杠/div>
为消灭蚊子、苍蝇、老鼠、蟑螂(以下简称四害),控制疾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div>
第二杠/div>
除四害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条保证、块块监?rdquo;和专业队伍与依靠群众相结合的原则、/div>
第三杠/div>
本市范围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均有防范和杀灭四害的义务、/div>
第四杠/div>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市区、/div>
第二 管理机构
第五杠/div>
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负责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除四害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定除四害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除四害工作:/div>
(三)对除四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依照本办法查处违法行为、/div>
各行业爱卫会在同级爱卫会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本行业的除四害工作、/div>
第六杠/div>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除四害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传染病疫区、疫点内除四害工作;
(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监测工作:/div>
(三)开展除四害科研工作:/div>
(四)对除四害工作进行技术指导、/div>
第七杠/div>
各单位的生产、经营、办公、教学等区域内除四害工作,由本单位负责;居住区的除四害工作,由产权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公共场所的除四害工作,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无主管部门的由所在地爱卫会负责、/div>
第八杠/div>
开办社会性除四害服务机构,应向所在地的市、县(市)、上街区爱卫会备案、/div>
第九杠/div>
社会性除四害服务机构可以接受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从事除四害工作,并收取一定的药物和劳务费用、/div>
第三 标准和要汁/div>
第十杠/div>
各单位、居民区应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鼠密度用粉迹法测定不得超过3%,鼠征阳性房间不得超?%,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得超过5%;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内,鼠迹不超过5处、/div>
第十一杠/div>
各单位、居民区房间蟑螂侵害率不得超?%,有蟑螂房间的成虫、若虫数平均大蠊不超?只,小蠊不超?0只;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平均每房间不超过4只;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div>
第十二条
各单位、居民区应及时排除积水,对消防缸(池)、河道应采取防护、消杀措施,预防蚊幼孳生,蚊幼和蛹的检出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div>
第十三条
食品、饮食行业、集体食堂的餐厅、厨房、操作间、食品加工车间、库房等重点单位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等一般单位,应采取设置防蝇设施等措施,防止蝇幼孳生和成蝇聚集。防蝇设施合格率及蝇幼、蛹的检出率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div>
生产、生活垃圾必须密闭存放,日产日清,对垃圾箱(站、池、桶)、厕所定期洒药,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蝇幼和蛹的检出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div>
第十四条
除四害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使用除四害药物应采取安全措施,控制使用剂量,禁止乱用、滥用、/div>
第十五条
因使用除四害药物发生药物中毒、污染事故的,应立即向县(市)、区爱卫会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div>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除四害档案,做到连续、系统、专人管理、/div>
第四 监督检?/div>
第十七条
各级爱卫会设立除四害监督员,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的除四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div>
除四害监督员由从事除四害工作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市爱卫会统一颁发证书、/div>
第十八条
各级爱卫会负责除四害密度监测工作、/div>
第十九条
除四害监督员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被检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div>
除四害监督员应当秉公执法,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div>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公民和组织都有权检举、举报,有关部门应保护检举、举报者的合法权益、/div>
对公民和其他组织的举报或者投诉,爱卫会应当受理,并及时予以核实、查处、/div>
第二十一杠/div>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各级爱卫会给予表彰、奖励:
(一)除四害成绩显著的;
(二)在除四害组织协调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
(三)在除四害科研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的、/div>
第二十二杠/div>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区爱卫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9/div>
(一)四害孳生、密度超标的,处?00元以?00元以下罚款;
(二)未按规定使用除四害药物,造成中毒事故的,处以500元以?000元以下罚款;
(三)垃圾箱(站、池、桶)、厕所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四害大量孳生的,处以50元以?00元以下罚款、/div>
第二十三杠/div>
被处罚单位和个人对爱卫会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iv>
第六 附则
第二十四杠/div>
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市区以外的建制镇建成区、工矿区、风景名胜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div>
第二十五杠/div>
本办法自2004??日起施行?991?1?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郑州市除四害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4号)同时废止、/div>
地区9/font>郑州?nbsp;
标签9/font>疾病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4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