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洛阳市除四害管理办法|2010年修正本 (洛阳市人民政府令?9?

洛阳市除四害管理办法|2010年修正本 (洛阳市人民政府令?9?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04-08 11:31:35 来源9a href="http://search.chinalaw.gov.cn/law/searchTitleDetail?LawID=377704&Query="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法律法规数据庒/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447
核心提示:为了做好消灭老鼠、苍蝇、蚊子、蟑螂(以下简称除四害)工作,预防和控制疾病的传播,保障公民身体健康,改善工作、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根据《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洛阳市人民政府制定洛阳市除四害管理办法、/div>
发布单位
洛阳市人民政
洛阳市人民政庛/div>
发布文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令?9叶/td>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2004-08-15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规章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004??日洛阳市人民政府?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4??5日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公 根据2010?1?2日洛阳市人民政府?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0?2?日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10号公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洛阳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等18件规章的决定》修正)
全文
第一 为了做好消灭老鼠、苍蝇、蚊子、蟑螂(以下简称除四害)工作,预防和控制疾病的传播,保障公民身体健康,改善工作、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根据《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div>
第二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均有除四害的义务、/div>
第三 除四害工作应当按?ldquo;群众动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单位负责,科学治理?ldquo;谁有害谁消除,谁受益谁负?rdquo;的原则,组织做好消杀工作,并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确保除四害工作达到国家规定标准、/div>
第四 市、县(市、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监督管理除四害工作;爱卫会办公室具体负责除四害的宣传教育、效果评定和消杀队伍的监督、考核、协调工作、/div>
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具体负责除四害的调查研究、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密度监测工作、/div>
第五 市、县(市、区)爱卫会成员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除四害工作,并大力宣传爱国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动员群众参与除四害工作、/div>
第六 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除四害服务机构,应当接受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并向所在县(市、区)爱卫会办公室备案、/div>
第七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除四害工作纳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管理的内容,对除四害防治设施不完善、四害密度超过国家标准的,限期整改后方可以发放卫生许可证、/div>
第八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除四害工作的规章制度,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对其除四害工作进行监督、/div>
第九 除四害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化学防治、物理防治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下列要求进行9/div>
(一)每年春、秋两季开展全方位的除四害活动:/div>
(二)环境防治。充分发动群众,大搞室内外卫生,彻底清除垃圾,治理四害孳生场所,破坏媒介生物的取食、繁殖和隐藏条件,清除鼠洞、鼠咬痕、鼠粪等鼠迹,粮油、食品、饮食服务等特殊行业要完善防治四害的设施:/div>
(三)物理防治。可用鼠笼鼠夹等器械以及粘、诱、捕、打、烫等方法捕杀四害:/div>
(四)化学防治。用国家规定的杀虫(灭鼠)药剂通过滞留喷洒、胃毒杀、触杀等方式杀灭害虫;
(五)统一组织、统一购置药饵、统一投药时间,保证投药的饱和率、覆盖率、到位率,并符合规范要求、/div>
第十 除四害工作按照下列分工进行:
(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由生产经营者负责;
(二)河道由河道管理部门负责:/div>
(三)公共厕所(贮粪池)、垃圾填埋场、中转站及垃圾桶(箱)、公共绿地按隶属关系由环卫、园林部门负责;
(四)楼群垃圾桶(箱)、垃圾通道由产权或者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五)窨井(缸)、下水道按隶属关系由市政部门或者产权单位负责;
(六)农村粪池、粪缸、水塘、沟渠及农村生产用有机垃圾,由当地村委会负责:/div>
(七)集贸市场由市场主办单位负责:/div>
(八)公共场所、旅游景点、单位内部按隶属关系由市容、文物、旅游等部门以及各单位自行负责;
(九)居民住户由居民本人负责:/div>
(十)其他场所按隶属关系由产权单位或者管理部门负责、/div>
第十一 严禁使用国家规定的违禁消杀药品。使用的消杀药品、药械,必须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号、商标、使用说明书、厂名以及厂址等。灭鼠药必须有警戒色和有毒标志、/div>
第十二条 爱国卫生监督员应当加强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辖区各单位开展除四害工作、/div>
第十三条 对在除四害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爱卫会给予表彰、奖励、/div>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区)爱卫会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对限期改正仍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按下列规定予以罚款9/div>
(一)除四害工作规章制度不健全的,处?00元以?000元以下罚款;
(二)除四害工作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0元以下罚款;
(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四害密度超过控制标准或者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中混有四害及其排泻物的,处?00元以?000元以下罚款、/div>
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另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div>
第十五条 拒绝、阻碍爱国卫生监督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iv>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div>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4??5日起施行、/div>
地区9/font>河南
标签9/font>疾病预防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7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