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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延长受疫情影响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期限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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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03-16 10:43:41 来源9a href="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cfb/zcwg/202004/20200402957079.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商务?/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610
核心提示:为支持帮助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已办理过3次延期、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复运进出境的暂时进出境货物,主管地海关可凭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ATA单证册持证人的延期办理材料,办理不超?个月的延期手续。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ATA单证册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办理延期、/div>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0叶/td>
发布日期 2020-03-13 生效日期 2020-03-13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进出叢/td>
备注
  为支持帮助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已办理?次延期、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复运进出境的暂时进出境货物,主管地海关可凭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ATA单证册持证人的延期办理材料,办理不超?个月的延期手续。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ATA单证册持证人可通过互联?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办理延期、/div>
  特此公告、/div>
  海关总署
  2020??3?/div>
  海关总署关于延长受疫情影响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期限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延长受疫情影响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期限的公告.pdf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进出?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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