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林业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林业局9/div>
根据《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江苏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div>
一、要认真组织学习《办法》,明确专人负责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的审批及各项管理工作、/div>
二、要坚持依法行政,充分运用听证、专家评审、检验、检测、现场核查等手段把好审批关。要将经营利用的各项办理情况以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div>
三、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江苏省野生动物及产品经营利用核准证》废止,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利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请各地做好衔接工作,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申报经营利用,使其正常经营利用活动不受影响、/div>
四、各地核发、撤销的批准文书应同时抄送省野保站备案、/div>
江苏省林业局
2013?2?1?/div>
江苏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管理办泔/div>
第一?nbsp; 为规范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利用行为,根据《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div>
第二?nbsp; 本办法所称野生动物是指江苏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产品是指上述野生动物的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经营利用是指在本省境内出售、收购和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div>
第三?nbsp; 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报设区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根据批准文书的规定开展经营利用活动、/div>
以观赏展览或马戏表演为目的的驯养繁殖单位(或个人)在其驯养繁殖场所利用其合法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从事观赏展览或马戏表演的,不需要报设区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div>
第四?nbsp; 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9/div>
(一)接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台账、/div>
(二)经营利用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来源合法、/div>
(三)从事野生动物科学研究、观赏展览或马戏表演的,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虐待野生动物、/div>
(四)经营利用自繁的野生动物的,其经营利用方式、数量要与其驯养繁殖目的、规模相适应、/div>
(五)不得将野生动物活体作为种源出售给没有相应驯养繁殖资格的单位(或个人)、/div>
(六)需要宰杀活体野生动物的,应当由专人在指定地点进行,不得在公开场合进行或对顾客进行展示、/div>
(七)未经批准,不得将所经营利用的野生动物放至野外;发生逃逸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捕回并报告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div>
(八)经营利用的野生动物发生动物疫情或者疑似疫情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防疫部门、/div>
(九)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加工食品、药品、保健品或进行科学实验等需要取得行业准入资质的,应当先取得行业准入资质、/div>
(十)国家或我省另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其规定、/div>
第五?nbsp; 申请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江苏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申请表》、/div>
(二)证明其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div>
(三)野生动物来源证明文件或材料、/div>
(四)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div>
(五)从事野生动物标本加工制作的单位(或个人)还须提交标本加工制作工艺说明、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等材料、/div>
(六)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加工食品、药品、保健品或进行科学研究的单位(或个人)还须提交行业准入资质、/div>
第六?nbsp; 需要终止活体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活动的,应提前向原批准机关书面报告,并提出活体野生动物处置方案。方案经批准后,单位(或个人)在所在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方案妥善处置活体野生动物,在确认妥善处置完毕后,原批准机关依法注销其经营利用资格、/div>
第七?nbsp; 取得经营利用批准文书的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批准机关可以撤销其经营利用资格、/div>
(一)超越经营利用批准文书范围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div>
(二)取得经营利用批准文书起半年内未从事经营利用活动的、/div>
(三)隐瞒、虚报或以其它非法手段取得经营利用批准文书的、/div>
(四)变造、涂改、转让或倒卖经营利用批准文书的、/div>
(五)已不具备经营利用能力和条件的、/div>
(六)违反本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div>
被撤销经营利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停止经营利用活动,其经营利用的活体野生动物参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限期妥善进行处置。逾期未处置完毕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div>
第八?nbsp; 经营利用批准文书的有效期由设区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设定,最长不超过一年,批准文书有效期届满,文书即失效、/div>
第九?nbsp;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责任和服务意识。对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依法依规依纪追究其责任、/div>
第十?nbsp; 设区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撤销经营利用并报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营利用所在地设有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上报、/div>
经营利用批准文书加盖发证机关印章后生效、/div>
经营利用批准文书编号?ldquo;苏()林野经准字字样、年份、顺序号组成。其中,括弧中填写设区市的简称,年份为四位数,顺序号为三位数流水编号。例如:苏(宁)林野经准?013001号、/div>
第十一?nbsp; 各设区市简称如下:南京宁、无?mdash;锡、徐?mdash;徐、常?mdash;常、苏?mdash;苏、南?mdash;通、连云港连、淮?mdash;淮、盐?mdash;盐、扬?mdash;扬、镇?mdash;镇、泰?mdash;泰、宿?mdash;宿、/div>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div>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30日后起施行、/div>
附件:江苏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申请?/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药品科普站分类管理的通知 (沪食药安办?024??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冷藏、冷冻预制菜肴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通知 (东市监规字?024??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汤料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通知 (东市监规字?024??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用预拌粉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通知
-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其他食品(异麦芽酮糖醇)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其他食品(胶原蛋白肽)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公告
- 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38?
- 北京市商务局?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北京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国际美食之都行动方案》的通知 (京商生二字?024??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陕市监办发?024?6?
-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闽市监食生?024?8?
-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食品广告发布合规指引的通告 (2024年第2?
点击排行
- 山东省食品安全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023年版)的通知 (新政办发?023?7?
- 江苏省食品安全条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四号))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许可裁量权规范》等6个行政许可裁量基准的通知 (杭市管?023?79?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 (陕政办发?023?7?
-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目录及主体目录?024年版)》的公告 (浙市监公?024??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冷藏预制调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的通知 (鲁市监食生规字?023?5?
- 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侊/A>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市监规?024??
- 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和大纲的题库哪里找?
- 部份食用的如何标识营养成份表
-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草案)》、/a>
- 食品企业应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至少进行一次评价,具体多久一次有法律法规要求吖/a>
- 10379产品命名
- 涉案食品配料表中食品添加剂可规范>/a>
- 医用级口服液玻璃瓶可用于食品生产吖/a>
- 包装袋上打了宁夏枸杞四个字被投诉
- 关于饮料出口的问颗/a>
- 食品安全年度报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 福建市场监管答复----关于委托加工标签标示
- 动物源性:牛肉产品中(速冻食品)检测出鸡成刅/a>
- 《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猪猪面馆2023年之7: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进行的怎么样了>/a>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