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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2叶/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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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02-18 03:16:48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496
核心提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 组指挥部令( 4 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企业新冠肺炎疫 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企业员工、/div>
发布单位
北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北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2-17 生效日期 2020-02-17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指令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 组指挥部令( 4 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企业新冠肺炎疫 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企业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新 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现通令如下9/div>
一、申请复工工业企业要满足以下六个必须、/div>
(一)必须全面排查返岗员工情况。对于申请返岗人员,一律填报企业人员信息排查表。武汉等 30 个重点疫区的员工,按 14 天隔离管理;30 个重点疫区外的返岗员工,一律严格管理;全体 员工佩戴口罩,主动做好防护,废弃口罩统一回收、集中处理;每天两次检测体温;每个宿舍不超 4 人,工位间隔不低 1.5米、/div>
(二)必须实行厂区封闭管理。所有员工集中安排在厂区 食宿,企业在地方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的指导下,开展网格化管理 减少厂区进出口通道,配备门禁设施和开展体温检测,落实 24 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区。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湖 北省等重点疫区信息,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自行佩戴 口罩,体温超 37.3℃禁止进入。对于市外物流方面人员,要安 排独立的区域休息和就餐,落实消毒防护等措施、/div>
(三)必须储备足够防护物资。有口罩、消毒液、测温仪 防疫物资的使用计划、供应计划和供应渠道,保障返岗人员疫 封闭管理期间在厂区正常的生产生活需要、/div>
(四)必须落实日常防控措施。企业日常必须对厂房、车间 电梯、设备、食堂、会议室、宿舍等各类场所按规范要求严格做 好彻底杀菌消毒,明确责任人并实时做好记录。加强员工防疫培 训、宣传、/div>
(五)企业必须落实疫情应急处置措施。设置隔离室(区), 做好疫情突发情况应对准备。健全应急预警机制,一旦员工有 烧、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报告县区或园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 防控指挥部,及时进行隔离并按规定护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 行排查诊治。员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疑似病例的,企 必须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处置、/div>
(六)必须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
责任人,要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和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执 行,按要求要与当地政府、园区管委会签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作责任书 、/div>
二、企业要督促职工参照《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 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要 标准设置带有明显标识的废弃口罩专用箱,由专人管理并加强消 毒、/div>
三、企业要尽量避免举办大中型会议、聚集性活动。如确需 召开会议,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控制参会人数和范围、/div>
四、企业推行分餐单独就餐制,减少人员聚集 五、企业要做好必要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等物资的配备。开
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组织防控知识培训,增强职工防疫意识 有条件的单位提倡使用专门车辆接送职工上下班、/div>
六、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做到及时、真实、准 确,严禁迟报、少报、漏报、瞒报和谎报、/div>
七、企业和企业员工应当服从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发 的防控疫情的决定、命令,自觉接受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 采取的有关防控措施。每个企业应当有 1 名或 1 名以上疫情防 工作监督员。对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 或者违反隔离、治疗等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聚集活动, 意传播新冠肺炎病毒,或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治疗,造成 病毒传播危险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iv>
地区9/font>北海?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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