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野生动物管控“六不准”的通告 (闽林文?020?1?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野生动物管控“六不准”的通告 (闽林文?020?1?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02-18 03:07:53 来源9a href="http://lyj.fujian.gov.cn/zfxxgk/zfxxgkml/ywwj/slbh/202002/t20200218_5197538.htm"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福建省林业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258
核心提示:为坚决阻断野生动物可能的疫情传播源,省林业局发布通告,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野生动物管控“六不准”、/div>
发布单位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林业局
发布文号 闽林文?020?1叶/td>
发布日期 2020-02-07 生效日期 2020-02-07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为坚决阻断野生动物可能的疫情传播源,省林业局发布通告,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野生动物管控六不?rdquo;9/div>
一、不准猎捕毒杀野生动物:/div>
二、不准经营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三、不准食用存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四、不准加工制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五、不准运输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六、不准聚集观赏野生动物、/div>
如有违反上述通告,将予以顶格处罚、/div>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591-87855757、/div>
福建省林业局
2020???/div>
全文下载.pdf
地区9/font>福建
标签9/font>感染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6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7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