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农业农村 海关总署关于解除美国禽类和禽类产品进口限制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020年第25?

农业农村 海关总署关于解除美国禽类和禽类产品进口限制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020年第25?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02-17 11:09:45 来源9a href="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g/202004/20200402955661.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商务?/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764
核心提示: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联合发布的2013年第19号?013年第103号?014年第58号?014年第100号?015年第8号公告对美国禽类和禽类产品进口的限制,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美国禽类和禽类产品进口、/div>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div>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020年第25叶/td>
发布日期 2020-02-15 生效日期 2020-02-15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进出叢/td>
备注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联合发布的2013年第19号?013年第103号?014年第58号?014年第100号?015年第8号公告对美国禽类和禽类产品进口的限制,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美国禽类和禽类产品进口、/div>
特此公告、/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