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通告 (陕政发?019?2?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通告 (陕政发?019?2?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02-15 03:17:38 来源9a href="http://www.shaanxi.gov.cn/zfxxgk/zfgb/2019_3941/d15q_3956/201908/t20190821_1637069.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陕西省人民政庛/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415
核心提示: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严禁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通告
发布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
陕西省人民政庛/div>
发布文号 陕政发?019?2叶/td>
发布日期 2019-07-15 生效日期 2019-07-15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为切实加强对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现通告如下9/div>
一、本通告所称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div>
二、严禁违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div>
三、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千斤砸等工具猎捕野生动物、/div>
四、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猎犬围猎、捣毁巢穴、设置陷阱、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猎捕野生动物、/div>
五、禁止违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div>
六、严禁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div>
七、不得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不得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div>
八、严禁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div>
九、不准随意放生野生动物至野外环境。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div>
十、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iv>
十一、因保护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给予补偿、/div>
十二、本通告列举的禁止性规定的除外情况,以及未列举的其他禁止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 法规、/div>
十三、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div>
十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电话举报:029-88652000,89692119。网络举报:http://lyj.shaanxi.gov.cn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div>
陕西省人民政庛/div>
2019??0?/div>
(此件公开发布(/div>
地区9/font>陕西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3.275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58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