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商务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保障流通企业防护用品需要做好市场保供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保障流通企业防护用品需要做好市场保供工作的通知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02-07 02:16:42 来源9a href="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h/redht/202002/20200202934240.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商务?/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163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切实保障流通企业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需要,做好市场保供工作??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保障流通企业防护用品需要做好市场保供工作的通知》、/div>
发布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div>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2-06 生效日期 2020-02-06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切实保障流通企业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需要,做好市场保供工作??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保障流通企业防护用品需要做好市场保供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div>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委,一要做好物资核定和保障工作。要确定本地区发挥保供作用的骨干流通企业名单,实行目录名单管理。要摸清一线员工人数,核定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需求数量,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协调相关部门予以优先保障。二要切实发挥防护用品作用。要督促流通企业把防护用品主要用在保障市场供应上,口罩优先分配给一线员工,保障一线员工防疫安全,消毒液主要用在对外经营场所,指导流通企业认真做好营业场所及设施设备的消毒和清洁卫生工作。三要多渠道解决防护物资保障。在把重点企业防护物资列入优先保障范围的同时,要积极组织企业拓宽防护用品保障渠道,通过扩大进口、捐赠、调剂等各种方式,千方百计保障发挥保供作用的骨干流通企业防护物资需要。四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流通企业是经营场所疫情防范工作的主体,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责任,把防控各项措施做细、做实、做到位、/div>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感染消毒流?nbs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