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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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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02-07 02:06:54 来源9a href="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h/redht/202002/20200202934338.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商务?/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3663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继续传播和扩散,保障消费者健康,2?日,商务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商办流通函?020?3号,以下简称《防控指南》),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配合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参照执行。包括冠状病毒病原学特点,人员、场所、设施设备、商品、外卖服务管理,经营服务规范等、/div>
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商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商务?/div>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2-07 生效日期 2020-02-07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指南 专业属?/th>
备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继续传播和扩散,保障消费者健康,2?日,商务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商办流通函?020?3号,以下简称《防控指南》),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配合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参照执行。《防控指南》包括冠状病毒病原学特点,人员、场所、设施设备、商品、外卖服务管理,经营服务规范等、/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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