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相关经营要求的公呉/a>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相关经营要求的公呉/h1>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02-04 08:38:39 来源9a href="http://www.zs.gov.cn/zjj/gggs/content/post_1686548.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3467
核心提示: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相关经营要求的公告、/div>
发布单位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2-04 生效日期 2020-02-04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备注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减少人口集聚,降低疾病传播风险,维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就餐饮单位相关经营活动公告如下9/div>
  一、从即日起,全市各餐饮单位(含早餐店、饮品店等)应自觉暂停开放大厅和茶市等堂食服务、/div>
  二、各餐饮单位可采取独立包间(不拼桌)为散客供餐,可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服务、/div>
  三、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自办宴席)活动,禁止餐饮单位或个人承接或为聚集性餐饮经营提供服务、/div>
  恢复正常营业时间将根据疫情另行通知、/div>
  投诉举报电话9/div>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div>
地区9/font>中山?nbsp;
标签9/font>经营市场监督餐饮单位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