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巴西联邦共和国农业、畜牧和食品供应部关于巴西甜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巴西甜瓜进口。现将进口巴西鲜食甜瓜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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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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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0-01-22 | 生效日期 | 2020-01-22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检验检疫,进出口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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