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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201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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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020-01-06 05:00:33 来源9a href="http://www.nhc.gov.cn/sps/s7886/202001/cb966fb66f134e76a4489457638ca0ba.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伙/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6388
核心提示:解读《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2019 ?号)
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一些中药材在民间往往作为食材广泛食用,即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本次公布的当归?种新增食药物质,主要根据〉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4804.html" target="_blank"> 食品安全泔/strong>》,按照我国传统饮食习惯和《中国药典》修订情况,综合考虑地方需求并参考相关国际管理经验,采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原则和方法,经系统研究、综合论证确定。从征求意见的情况看,支持将上述物质按照食药物质管理。具体说明如下:
当归。在《中国药典》(2015年版)收载。我国传统将当归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食用,美国、欧盟、日本也将当归作为香辛料食用。在食药物质目录中所列的基源植物和食用部分与《中国药典》记载一致、/div>
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在《中国药典》(2015年版)收载。我国传统将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食用,且列入《香辛料和调味品 名称》(GB/T?12729.1-2008)。在食药物质目录中所列的基源植物和食用部分与《中国药典》记载一致、/div>
上述物质作为食药物质时,建议按照传统方式,仅对原材料进行粉碎、切片、压榨、炒制、水煮、酒泡等方式加工。食品中添加上述食药物质,其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信息等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上述物质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应当按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作为中药材使用时,应当按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div>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中药杏/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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