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关于出口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出口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9-12-30 02:22:21 来源9a href="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e/200207/20020700031525.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对外贸易经济合作?/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802
核心提示:为有秩序地发展出口贸易,改进对主动配额商品的出口管理,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出口商品管理暂行办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特制订关于出口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div>
发布单位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div>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1995-04-11 生效日期 1995-04-1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2010-12-29
属?/th> 规范性文仵/td> 专业属?/th> 进出叢/td>
备注 废止依据9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9611.html"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font-family: Verdana, Arial; text-size-adjust: none; color: rgb(0, 102, 153); font-size: 12px;">商务部关于废止《关于出口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及宣布《厂丝出口计划配额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失效的决定 (商务部令2010年第4?
第一
第一 为有秩序地发展出口贸易,改进对主动配额商品的出口管理,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出口商品管理暂行办法》,特制订本规定、/div>
第二 主动配额(以下简称配额)管理,是国家对部分出口商品进行数量控制的措施。实行配额管理的出口商品称为主动配额商品(以下简称配额商品)、/div>
第三 配额商品均实行全球出口许可证管理前提下全球或重点国别(地区)配额管理、/div>
第四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况实行配额管理:
1、我在国际市场或某一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重要出口商品;
2、外国要求我主动限制的商品;
3、国外易进行市场干扰调查、有反倾销投诉迹象以及已经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商品、/div>
第五 目前实行配额管理的出口商品共54种(见附件1),其中供应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共12种)配额管理规定另行制定、/div>
第二 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统一领导配额商品的出口管理工作。制订和颁发配额商品出口管理法规及配额管理商品目录;协调解决配额商品出口工作中的问题;负责配额的分配、调整并监督配额的使用情况;授权配额商品出口许可证的签发部门;对各地、各协调单位涉及配额管理、协调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违章出口、/div>
第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厅(委)、外贸局(以下简?ldquo;各地外经贸主管部?rdquo;)负责本地区配额商品出口的综合管理工作。根据外经贸部授权签发有关配额商品出口许可证;审核本地区出口企业的配额申请并汇总上报外经贸部;按外经贸部下达的配额总量,在本地区内进行配额的二次分配;负责在本地区配额总量内的配额调剂;管理和督促检查本地区出口企业的配额使用情况并负责本地区配额商品的出口统计工作、/div>
第八 中国海关对配额商品的出口实行监管,凭有效的出口许可证查验放行货物、/div>
第九 各进出口商会负责配额商品出口的协调工作。输港澳的部分配额商品暂授权有关港澳代理机构承担部分协调工作。负责配额商品出口协调工作单位,以下简称为协调单位、/div>
第三 出口许可证管琅/div>
第十 配额商品均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经授权的各级签证机关须严格依据批准的配额及有关规定签发出口许可证、/div>
第十一 已获配额的出口企业,均须按外经贸部有关许可证的管理规定,申领出口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出口、/div>
第四 配额的申诶/div>
第十二条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有配额商品出口实绩或经营能力,原则上均可申请配额、/div>
第十三条 配额的申请按以下程序办理9/div>
1、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国家有关外贸公司(以下简?ldquo;有关部属公司)于每年11月10日前向外经贸部提出本地区出口企业或本企业下年度的出口配额申请,同时抄送有关协调单位。配额申请内容包括出口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出口国别、配额数量、出口货源情况、上年度出口实绩、出口价格、换汇成本、/div>
2、协调单位于每年11月20日前向外经贸部提出下一年度的配额安排建议、/div>
3、出口配额申请必须按规定以正式文件上? 否则不予受理、/div>
第五 配额的分配与调整
第十四条 外经贸部根据国际市场需求状况,国内市场的供应情况,上年出口实绩,或外国要求我主动限制的数量,商有关部门确定全年的配额总量、/div>
第十五条 配额安排数量依据申请单位上年出口实绩、配额商品生产供应、质量、售价、配额使用率、对外信誉、以及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而定、/div>
第十六条 年度配额的分配与配额的调敳/div>
1、年度配额系指外经贸部根据全年配额总量分配给各地、各部属公司的配额。外经贸部于每年12月进行下年度配额的分配。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须于1月份按外经贸部下达的配额,依据本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在本地区内进行配额的二次分配,并将分配结果报部备案,同时抄送有关协调单位。在下年度配额下达以前,出口企业可在每年的12月15日以后,按当年年度配额的1/4向发证机关申领下年度出口许可证、/div>
2、配额调整系指外经贸部在年度配额分配之后,根据当年度国际市场需求的变化和国内生产供应情况,而采取的临时增加或减少配额的措施。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属公司须于4月和8月底按本办法附件2的要求,向外经贸部提出配额调整申请,外经贸部于每年5月和9月分别进行配额调整。遇到国内货源或国际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外经贸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专项商品配额调整、/div>
3、在外经贸部下达的配额总量内,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可视本地区出口企业配额执行情况,在有年度配额的出口企业间进行配额的临时调剂,并报部备案。但如需调至无年度配额的企业和调剂的数量超过某企业年度配额10%时,须报外经贸部批准、/div>
4、临时调整的配额不作为下年度配额基数、/div>
5、年度配额和调整增加的配额当年有效,不得跨年度使用、/div>
第十七条 为鼓励配额商品新品种的开发,提高出口商品质量和配额使用效益,并给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提供竞争机会,外经贸部每年安排部分配额进行招标,具体做法按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执行、/div>
第十八条 经外经贸部批准的有配额商品经营权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本企业生产的出口商品的配额,须报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或其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审定后上报外经贸部,外经贸部依据其立项审批时批准的合同、实际生产能力及本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分配其配额。配额的申请与分配时间同上、/div>
第六 ?/div>
第十九条 对严格执行本规定而又符合下列条件者,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9/div>
1、发展高档产品出口成绩显著,售价高、信誉好:/div>
2、开发新品种出口成绩显著,效益和对外信誉好;
第二十条 对于下列情况给予处罚
1、对擅自超用配额的出口企业,将按多占配额加倍扣罚出口企业下年度配额并通报批评。对超配额发证或无配额发证的签证机构,将酌情通报批评直至吊销发证权、/div>
2、对售价低于协调价的出口企业,将酌情减少其相应商品下年度配额、/div>
3、对私自更改、伪造倒卖出口许可证者,依法从严惩处直至交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div>
4、对逃避配额管理,以各种名义冲击实行配额的国家和地区者,一经查实,将按其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div>
5、对违反本规定而出口的货物,海关将根据海关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作出罚款或没收货物的处理、/div>
第七 刘/div>
第二十一 配额管理的各项工作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力求透明度高,规范性强,防止主观随意性。外经贸部和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的管理工作人员应接受监督,如有以权谋私、违反本规定者,经调查核实后,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div>
第二十二 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各出口企业均应安排足够人员专司此项工作,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div>
第二十三 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外经贸部备案、/div>
第二十四 需要协调的出口商品,统一由各进出口商会协调。经营配额商品的企业应参加有关进出口商会。具体协调办法,由各进出口商会制订,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外经贸部备案后严格执行、/div>
第二十五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外经贸部负责解释、/div>
附件1:实行主动配额管理的出口商品目彔/div>
(54种,括号内为实行主动配额的国家和地区)
1、烟花爆竹(美国、日本、港澳)
2、芦笋罐头(欧共体、港澳)
3、水煮笋(全球;其中:日本为主销市场(/div>
4、红小豆(日本)
5、高梁(日本、东南亚(/div>
6、薇菜干(日本)
7、栗子(全球;其中:日本、港澳、东南亚单列(/div>
8、大蒜(已招标)
9、芝麻(日本(/div>
10、荞麦(日本(/div>
11、蜂蜜(已招标)
12、薄荷脑油(已招标)
13、苇及苇制品(全球;其中:日本为主销市场(/div>
14、蔺草及制品(已招标(/div>
15、阿拉伯袍裤(中东六国)
16、磷片石墨(日本(/div>
17、肝素钠(欧共体、港澳、美国)
18、鲜蜂王浆(已招标)
19、半夏(日本(/div>
20、槐米(日本(/div>
21、桐木及板材(日本)
22、棉漂布(已招标(/div>
23、棉涤纶漂布(已招标(/div>
24、联苯双脂(韩国、东南亚(/div>
25、甘草制品(已招标)
26、糠醛(醇)(欧共体、日本)
27、地毯(已招标)
28、硅锰合金(日本、港澳)
29、蕉柑(东南亚)
30、冻兔肉(欧共体、港澳)
31、梭子蟹(日本)
32、虫草(港澳(/div>
33、菊花(港澳(/div>
34、黄芪(港澳(/div>
35、当归(港澳(/div>
36、枸杞(港澳(/div>
37、党参(港澳(/div>
38、苎麻纱(含混纺)(包括纱、条、球、精干麻)(已招标)
39、苎麻坯布(含混纺)(已招标(/div>
40、卫生纸(港澳)
41、蘑菇罐头(全球(/div>
42、盐水蘑菇(全球;其中:港澳为主销市场(/div>
43、活猪(港澳(/div>
44、活牛(港澳(/div>
45、活羊(港澳(/div>
46、活禽(港澳(/div>
47、冻猪肉(港澳)
48、冻牛肉(港澳)
49、冻羊肉(港澳)
50、冻家禽(港澳)
51、活水产品(港澳(/div>
52、鲜水果(港澳)
53、鲜蔬菜(港澳)
54、皮蛋(港澳(/div>
注:以上第43至54为实行主动配额管理的供应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其配额管理办法详见外经贸部《关于供应港澳鲜活冷冻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div>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出口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0?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巴拉圭冬青叶(马黛茶叶)等9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2023 ?0?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关于发布人参等3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公告 (2023年第57?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特殊膳食用食品中氨基酸管理的公告 (2023 ?1?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4年第4?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非甾体抗炎药品及其系列衍生物或类似物违法行为的通知 (市监稽发?023?23?
  •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修订时指定实验室检测能力管理的通知 (认秘函?023?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主席令 第十七号(/A>
  • 国家认监委关于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实验室检测质量主体责任的公告 (2023年第26?
  • 农业农村部决定对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种高毒农药采取禁用措 (农业农村部公 ?36?
  •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8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