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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取消报关企业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有效期的公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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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9-12-27 04:00:33 来源9a href="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b/g/202003/20200302942189.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海关总署浏览次数9span id="hits">976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简化办事程序,海关总署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报关企业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有效期。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取消报关企业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有效期的公告,就相关事宜进行公告、/div>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13叶/td>
发布日期 2019-12-24 生效日期 2019-12-24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进出叢/td>
备注 海关总署关于取消报关企业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有效期的公
海关总署关于取消报关企业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有效期的公呉/div>
为进一步推?ldquo;放管?rdquo;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简化办事程序,海关总署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报关企业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有效期。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报关企业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div>
二、公告之日前已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且有效期?019?2?日以后的报关企业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无需换领注册登记证书,不影响企业办理相关海关业务、/div>
三?019?1?0日以前有效期超期的报关企业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再次开展代理报关业务的,应当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或备案手续、/div>
特此公告、/div>
海关总署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放管?nbsp;注册登记有效?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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