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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2020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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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9-12-27 03:57:35 来源9a href="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cfb/zcwg/202003/20200302942193.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商务?/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318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我国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大?2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四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现?019年度四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020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div>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15叶/td>
发布日期 2019-12-24 生效日期 2019-12-24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进出叢/td>
备注 附件
2019年度四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020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div>
海关总署关于2020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2020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我国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大?2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四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现?019年度四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020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其中,2019年我国以在途方式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第一类农产品(税则号?4012000?4014000?4015000)和第二类农产品(税则号?4021000?4022100?4022900?4029100)均已超?020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因?020年度进口新西兰第一类和第二类农产品不能适用协定税率、/div>
四大类农产品进口时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div>
特此公告、/div>
海关总署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农产?nbsp;进口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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