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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管理办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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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9-12-26 09:33:50 来源9a href="http://www.moa.gov.cn/gk/tzgg_1/gg/201912/t20191225_6333907.htm"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农业农村?/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188
核心提示:为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规范实施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建设和评估活动,有效控制和消灭动物疫病,提高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水平,促进动物及动物产品贸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等,农业农村部制定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管理办法、/div>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
农业农村?/div>
发布文号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42 叶/td>
发布日期 2019-12-17 生效日期 2019-12-17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019?1?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019?4?精神,指导各地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小?规范评估管理活动,我部结合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实际,组织制定了《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div>
特此公告、/div>
农业农村?/div>
2019?2?7?/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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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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