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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日本口蹄疫禁令的公告(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019年第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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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9-12-23 09:10:05 来源9a href="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800850/index.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海关总署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478
核心提示: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日本口蹄疫禁令,允许符合要求的日本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输华。原质检总局、原农业?010年第45号联合公告同时废止、/div>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div>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019年第200叶/td>
发布日期 2019-12-19 生效日期 2019-12-19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进出叢/td>
备注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日本口蹄疫禁令的公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日本口蹄疫禁令的公呉/div>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日本口蹄疫禁令,允许符合要求的日本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输华。原质检总局、原农业?010年第45号联合公告同时废止、/div>
特此公告、/div>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div>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偶蹄动物农业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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