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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粮油轮换计划批准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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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9-12-18 11:28:32 来源9a href="http://www.lswz.gov.cn/html/xzxk/2018-03/13/content_160682.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国家粮食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919
核心提示:中央储备粮油轮换计划批准服务指南适用于“中央储备粮油轮换计划批准”审批事项的申请和办理、/div>
发布单位
国家粮食局
国家粮食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12-08 生效日期 2017-12-08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指南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附录:中央储备粮油轮换计划批准办理流程图
官网附件打不开
中央储备粮油轮换计划批准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ldquo;中央储备粮油轮换计划批准审批事项的申请和办理、/div>
二、事项审查类垊/div>
先审后批
三、办理依?/div>
〉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3317.html">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侊/a>》(2003 年国务院令第388 号),第十六?ldquo;中央储备粮实行均衡轮换制度,每年轮换的数量一般为中央储备粮储存总量?0%?0%。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应当根据中央储备粮的品质情况和入库年限,提出中央储备粮年度轮换的数量、品种和分地区计划,报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批准。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在年度轮换计划内根据粮食市场供求状况,具体组织实施中央储备
粮的轮换、/div>
四、审批对豠/div>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号/div>
五、受理机枃/div>
国家粮食局
六、决定机枃/div>
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衋/div>
七、审批数野/div>
无限刵/div>
八、办事条仵/div>
申请人为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的审核条件为:对中央储备粮油年度轮换计划批准,每年轮换的数量一般为中央储备粮储存总量?0%?0%,根据中央储备粮油的品质检查认定结果,品质认定以粮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作为依据,以储存年限作为参考。对中央储备粮油一般轮换计划批准,综合国家宏观调控需要,根据中央储备粮油的品质检查认定结果,品质认定以粮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作为依据,以储存年限作为参考。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div>
九、申请材斘/div>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有关请示,纸质原件1 份、/div>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有关请示的编制详细情况及说明,纸质原件1 份、/div>
中央储备粮储存年限和质量检测等情况表,纸质原件和电子版? 份、/div>
其他根据需要补充的材料,纸质原? 份、/div>
十、申请接攵/div>
(一)窗口接收:国家粮食局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1 号国宏大厦C ?318 室)
(二)信函接收: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 号国宏大厦C ?318 室国家粮食局收,邮编100038,联系电话:63906368
十一、办理基本流稊/div>
(一)收到申请人提出办理粮食收购资格申请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有关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div>
(二)受理过程中,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div>
(三)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达计划、/div>
十二、办理方弎/div>
申请人提出办理申请,国家粮食局受理后,由承办司会同局内外相关司进行书面审核。审查结果报局领导审定后,会签其他有关部门。各部门会签后,向申请人下达计划批复、/div>
十三、审批时陏/div>
中央储备粮油年度轮换计划审批时限? 个月,一般轮换计划审批为45 天、/div>
十四、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该审批事项不收取费用、/div>
十五、审批结枛/div>
联合发文下达计划批复、/div>
十六、结果送达
计划批复印发后,?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或告知服务对象,并通过现场领取、机要交换方式将文书送达、/div>
十七、申请人权利和义加/div>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div>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接受、配合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审查、/div>
十八、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 号国宏大厦C ?318 室国家粮食局行政审批受理窗口
(二)电话咨询:010-63906273 63906368
十九、监督和投诉渠道
(一)窗口投诉:国家粮食局直属机关纪委(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1 号国宏大厦C ?405 室)
(二)电话投诉:010-63906704
(三)信函投诉: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 号国宏大厦C ?405 室国家粮食局直属机关纪委收,邮编100038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闳/div>
(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 号国宏大厦C ?/div>
(二)办公时闳/div>
8:00-17:30? ? ?9 ?0 日,工作日)
8:00-17:00?0 ? ?4 ?0 日,工作日)
(三)乘车路纾/div>
? 路?08 路?37 路?8 路公共汽车在木樨地西下车,或?2 路?14 路?95 路?17 路、特5 路、特6 路公共汽车在木樨地北下车,或?1 路?5 路?8 路、特18 路公共汽车在木樨地西或木樨地北下车,或乘52 路?9 路公共汽车在木樨地东下车,也可乘地铁1 号线在木樨地站下D 口出站、/div>
二十一、公开查询
自受理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后,可通过电话方式查询审批状态和结果、/div>
附录:中央储备粮油轮换计划批准办理流程图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审批事项储备?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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