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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确定行政许可有效期事宜的复函 (国渔水?006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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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9-12-16 05:48:10 来源9a href="http://www.moa.gov.cn/govpublic/YYJ/201006/t20100606_1538337.htm"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农业农村?/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673
核心提示:我局《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审批表》限定有效期是指批准进出口活动的有效期,即申请人应在我局批准期限内完成进出口活动。你办核发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有效期应与我局《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审批表》限定有效期一致、/div>
发布单位
农业
农业?/div>
发布文号 国渔水?006 79叶/td>
发布日期 2006-11-02 生效日期 2006-11-02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复函批复 专业属?/th>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国家濒管办关于确定行政许可有效期事宜的函》(濒办字[2006]75号)收悉。函复如下:
  我局《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审批表》限定有效期是指批准进出口活动的有效期,即申请人应在我局批准期限内完成进出口活动。你办核发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有效期应与我局《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审批表》限定有效期一致、/div>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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