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农办渔?009?8?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农办渔?009?8?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9-12-16 02:36:30 来源9a href="http://www.moa.gov.cn/govpublic/YYJ/201006/t20100606_1538596.htm"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农业农村?/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822
核心提示:为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确保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公正性,根据《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我部制订了《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div>
发布单位
农业
农业?/div>
发布文号 农办渔?009?8叶/td>
发布日期 2009-04-09 生效日期 2009-04-09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质检中心,有关单位:
  为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确保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公正性,根据《渔业法》、〉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219152.html" target="_blank">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4804.html" target="_blank"> 食品安全泔/strong>》等法律规定,我部制订了《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渔业局、/div>
  联系人:郭云?/div>
  联系电话?10-59192927
  电子信箱:Fishmarket@agri.gov.cn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43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9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