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美双方近日关于经贸问题的磋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暂不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自2019?2?5?2?1分起,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三批)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019?号)附件2商品暂不实施税委会公告?019?号所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即:对税委会公告?019?号附?第一部分所?49个税目商品、第二部分所?63个税目商品,暂不征收税委会公告?019?号所加征10%的关税;对附?第三部分所?34个税目商品、第四部分所?815个税目商品,暂不征收税委会公告?019?号所加征5%的关税。实施时间另行通知、/div>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二、自2019?2?5?2?1分起,暂不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恢复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019?号)。即:自2019?2?5?2?1分起,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018?0号)附件1所?8个税目商品,继续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018?号)所加征25%的关税;对税委会公告?018?0号附?所?16个税目商品,继续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018?号)所加征25%的关税;对税委会公告?018?0号附?所?7个税目商品,继续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018?号)所加征5%的关税。实施时间另行通知、/div>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2?5?/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