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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限和文字有关事宜的函 (农办医函?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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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9-12-11 02:01:23 来源9a href="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103/t20110304_1836628.htm"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农业农村?/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450
核心提示:农业部《关于申请变更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限和文字的请示》的回复、/div>
发布单位
农业
农业?/div>
发布文号 农办医函?011?叶/td>
发布日期 2011-03-04 生效日期 2011-03-04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复函批复 专业属?/th>
备注
  你厅《关于申请变更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限和文字的请示》(牧医字[2010]47号)收悉。经研究,我部意见如下、/div>
  一、关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限问颗/div>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使用。考虑到你区地域面积较大,存在部分动物和动物产品在自治区内运输时间较长的情况,你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限原则上?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日、/div>
  二、关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文字问颗/div>
  经咨询国家民族事业委员会,你区可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上同时印刷汉字和维文两种文字,但证明的填写须使用汉字一种文字、/div>
  特此函复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变更有效?nbsp;农业动物检?nbs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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