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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饲料级氯化钠有关问题的函 (农办牧函?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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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9-12-11 09:09:44 来源9a href="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YS/201404/t20140424_3883631.htm"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农业农村?/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921
核心提示:农业部《关于被“异地封存”的饲料级氯化钠的申请》的回复、/div>
发布单位
农业
农业?/div>
发布文号 农办牧函?014?叶/td>
发布日期 2014-04-23 生效日期 2014-04-23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复函批复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康地饲料(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被异地封存的饲料级氯化钠的申请》收悉,根据你公司提供材料,我部经查核确认,海盐调味品(福州)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是经农业部审核批准、取得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生产许可证的合法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饲添?013)T00020),其销售的饲料级氯化钠产品属于饲料添加剂,并依法取得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批准文号:苏饲添字(2013?30701),可以用于饲料生产。你公司采购使用该产品符合〉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74039.html" target="_blank">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div>
  农业部办公厅
  2014??3?/div>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农业饲料
食品伙伴网饲料合规服务中心提供饲料相关标准法规解读、合规咨询、标签审核、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登记申报、境外工厂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邮箱:vip@www.sqrdapp.com
饲料和宠物食品合规联? border=
实时把握 饲料和宠物食品合规动?/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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