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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77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支持青海省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的建?/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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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9-12-10 03:56:04 来源9a href="http://www.moa.gov.cn/gk/tzgg_1/tz/201912/t20191210_6333017.htm"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农业农村?/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571
核心提示: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77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支持青海省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的建?/div>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
农业农村?/div>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9-12-10 生效日期 2019-12-10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青海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青海省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div>
青海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功能区与安全屏障,是国家淡水资源的重要补给地和发源地,是被联合国科教文卫组织誉为世界四大无公害超净区之一,地位特殊、生态重要,为发展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div>
201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青海时强?ldquo;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rdquo;。青海省依托地理区位、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独特优势,实?ldquo;百乡千村示范工程行动,创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是落实总书记对青海省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青海省委提出的一优两?rdquo;战略的重要举措。我部高度重视青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的创建工作,重点从以下方面予以支持:
一是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经多次沟通协商,现我部已与青海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农业农村部 青海省人民政府共建青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合作框架协议》,内容包括:应用绿色防控技术,支持有机肥替代化肥,协同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产业化联合体,协同培育高原特色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完善各级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体系,协同推进特色农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完善特色农畜产品标准体系,协同创建农畜产品特色品牌;支持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循环利用,协同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强化种养业良种及生产管控体系建设,促进青海省与国家有关科研单位的合作,协同推进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和智力支撑、/div>
二是资金政策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强化政策扶持,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青海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现已拨中央财政资金500万元;完善牦牛、藏羊等特色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现已拨中央财政资金2000万元;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现已拨中央财政资?37万元;创建农畜产品特色品牌和扩大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的认证范围,并对国家级贫困县实施绿色食品认证费和标志使用费全免的优惠政策、/div>
三是在技术支撑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促进青海省与国家有关科研单位的合作,在生产技术引进、研发、组装配套等方面加强交流。建立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与青海农畜产品加工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支持青海省农林科学院、青海大学和相关企业与丝绸之路优质特色农产品科技创新联盟、西北农林科技创新联盟、食药同源科技创新联盟等开展深入合作,继续通过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促进青海农技推广事业发展、/div>
四是在人才培养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支持青海省通过建设中国特优区和参加百强区域公用品牌推选、重大农业展会、产销对接等活动,锻炼和培养相关人才,现已接纳青海省上挂干?名,支持青海省成功申报特优区2个,完成产销对接活动2次、/div>
下一步,我部继续在政策、资金、人才培养等方面向青海倾斜,落实部省合作机制和定期会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科技人才支撑,建立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促进青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的创建步伐、/div>
感谢你们对青海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创建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部工作、/div>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号/div>
010-59191513
农业农村?/div>
2019??2?/div>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有机农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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