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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官方兽医资格确认条件的函 (农办医函?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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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9-12-10 09:56:29 来源9a href="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501/t20150108_4326362.htm"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农业农村?/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900
核心提示:农业部对《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调整官方兽医资格确认条件的请示》的回复、/div>
发布单位
农业
农业?/div>
发布文号 农办医函?015?叶/td>
发布日期 2015-01-04 生效日期 2015-01-04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复函批复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官方兽医资格确认条件的函(农办医函?015?号)
福建省农业厅
  你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调整官方兽医资格确认条件的请示》(闽农医?014?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div>
  将取得执业兽医资格作为官方兽医资格确认的条件,对于提高官方兽医队伍业务素质和技术操作能力是非常有益的。鉴于我国执业兽医考试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考试通过率低,如果仍要求官方兽医必须取得执业兽医资格,势必会影响官方兽医队伍建设,造成执法力量不足,影响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因此,我部意见目前暂不实行官方兽医必须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规定,待以后条件成熟时再作统一要求、/div>
  此复、/div>
  农业部办公厅
地区9/font> 中国
标签9/font>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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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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