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19版)》的通知 (安委办〔2019〕16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19版)》的通知 (安委办〔2019〕1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2-06 09:30:41  来源: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浏览次数:1543
核心提示:为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19版)》,以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推动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
发布单位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文号 安委办〔2019〕16号
发布日期 2019-12-05 生效日期 2019-12-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3-10-23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废止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3版)》的通知 (安委办〔202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19版)》,现印发你们。请各地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推动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在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倪坤、朱渊岳,010-64463730)。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细则 评价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5)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28)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884)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