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6日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04??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 2004??3日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 ?004??日起施行)(编者注:本决定已被2011??9日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制定 2011??6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 2011??6日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公 ?011?0?日起施行的《无锡市蔬菜基地条例》废止)
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对《无锡市蔬菜基地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9/div>
一、将第十六条修改为:国家和地方建设需要征用市、不设区的市划定的蔬菜基地的,分别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rdquo;
二、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征用蔬菜基地的,必须依法向所属市、不设区的市蔬菜管理部门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任何单位不得减免、拖欠?rdquo;
此外,还对个别条款作了文字修改、/div>
本决定自2004??日起施行、/div>
《无锡市蔬菜基地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div>
附:无锡市蔬菜基地管理条例(2004年修正本)(1996??6日江苏省无锡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1996?0?8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 根据2004??6日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004??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无锡市蔬菜基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 总则
第一 为了加强蔬菜基地的保护和管理,稳定发展全市蔬菜生产,确保人民生活对蔬菜的基本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div>
第二 本条例所称蔬菜基地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蔬菜生产的耕地和蔬菜科研、技术推广、良种(苗)繁育的场地、/div>
第三 无锡市人民政府蔬菜管理部门是全市蔬菜基地建设和管理的主管机关。不设区的市、区蔬菜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内蔬菜基地的建设和管理、/div>
各级国土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蔬菜基地的保护和监督、/div>
计划、农业、水利、多管、规划、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本条例的实施工作、/div>
第四 市、不设区的市和区、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将蔬菜基地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保护、建设和管理、/div>
第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蔬菜基地菜地、/div>
第六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蔬菜基地的义务,对侵占、破坏蔬菜基地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div>
对保护、建设和管理蔬菜基地作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div>
第二 蔬菜基地的划宙/div>
第七 蔬菜基地的划定,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并与城市、集镇和村庄等长期发展规划相协调,合理布局,相对集中,保证蔬菜基地长期稳定和重点投入、/div>
第八 蔬菜基地分为重点保护区菜地和一般菜地、/div>
重点保护区菜地是指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菜地和市、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定的保护区菜地,其他为一般菜地、/div>
第九 市人民政府对全市的蔬菜基地面积实行指标控制。市城区、不设区的市城区、乡(镇)集镇分别按常住人口每人0.03亩?.02亩和0.01亩的标准,由市、不设区的市和区蔬菜管理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划定所属的蔬菜基地,划分重点保护区菜地和一般菜地,报市、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划定的蔬菜基地,由市、不设区的市蔬菜管理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分别建立档案、/div>
划定的重点保护区菜地,由市、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专门标志、/div>
第三 蔬菜基地的建讽/div>
第十 市、不设区的市和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建设不同类型菜地的要求,制定蔬菜基地配套建设规划,组织生产经营组织和承包经营者对蔬菜基地的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和建设、/div>
第十一 蔬菜基地建设应当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增加投入的原则、/div>
市、不设区的市和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地方财政、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农业发展基金中扶持蔬菜基地开发和建设,引导、鼓励生产经营组织和承包经营者对蔬菜基地的投入、/div>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组织和承包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护蔬菜基地的地力,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污染,鼓励建立无公害蔬菜基地、/div>
第四 蔬菜基地的保护管琅/div>
第十三条 市、不设区的市和区人民政府对重点保护区菜地实行长期保护,对一般菜地实行阶段性保护、/div>
第十四条 在蔬菜基地范围内,生产经营组织和承包经营者必须种植蔬菜,不得弃耕抛荒,或者改种其他作物、改挖鱼塘、建房、取土和堆放废弃物等、/div>
第十五条 重点保护区菜地和一般菜地确需调整的,必须由市、不设区的市和区蔬菜管理部门会同国土管理部门制订调整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准、/div>
第十六条 国家和地方建设需要征用市、不设区的市划定的蔬菜基地的,分别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div>
第十七条 征(使)用蔬菜基地菜地,市、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先补后征占一亩补一亩的原则,统一规划,补足菜地、/div>
第十八条 征用蔬菜基地的,必须依法向所属市、不设区的市蔬菜管理部门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任何单位不得减免、拖欠、/div>
第十九条 禁止在蔬菜基地周围建立对蔬菜有污染又无治理措施的企业。市、不设区的市蔬菜管理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应当定期对蔬菜基地的环境进行监测、/div>
第二十条 经批准征用的蔬菜基地菜地一年以上不使用的,由市、不设区的市国土管理部门按闲置时间收取闲置费。连续二年以上不使用的,除按规定收取闲置费外,由县级以上国土管理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无偿收回所征用的菜地,注销土地使用证,恢复耕种条件,委托原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蔬菜生产、/div>
因土地被征用而撤销村民小组建制后所剩余的菜地,由国土管理部门委托相关乡(镇)、村代管,从事蔬菜生产、/div>
第五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 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蔬菜基地菜地的,由国土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菜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菜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耕种条件,并按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处以十元至十五元的罚款,对非法占用菜地的单位主管人员和主要经办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div>
超过批准用地数量占用菜地的,多占的菜地按非法占用菜地处理、/div>
第二十二 无权批准或者越权批准非法占用蔬菜基地菜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占用菜地的单位主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非法批准占用的菜地,由国土管理部门按照非法占用菜地处理、/div>
第二十三 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改变蔬菜基地菜地用途的,由国土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菜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耕种条件,并可以对当事人按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十以下处以罚款,对单位主管人员和主要经办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div>
第二十四 取土、堆放废弃物等破坏菜地资源的,由市、不设区的市和区国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恢复耕种条件,并可处以该土地年产值二至三倍的罚款、/div>
第二十五 损坏蔬菜基地保护标志的,由市、不设区的市和区蔬菜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标志,并可以对当事人处以一百元至五百元罚款、/div>
第二十六 排放污染物质造成蔬菜基地或者蔬菜污染受到损害的,应当赔偿受害单位和个人的损失,并由环保部门依法处理、/div>
第二十七 拒绝、阻碍蔬菜基地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iv>
第二十八 蔬菜基地管理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iv>
第二十九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div>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div>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第六 附则
第三十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div>
第三十一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食品重点行业全面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
-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徐州市食品经营违法案件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的通知 (徐市监法?024??
-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适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件行政处罚裁量指引》的通知 (徐市监法?024??
-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佛山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的公告 (佛市监公字?024? ?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枣庄石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鲁政办字?024?1?
-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卫规?024? ?
-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珠府函?024??
-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厦府办?024??
-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024年清远市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非甾体抗炎药品及其系列衍生物或类似物违法行为的通知 (闽市监办?024??
点击排行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市监规?023??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贯工作的通知 (新安办?023?3?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市监规发?023?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023年版)的通知 (新政办发?023?7?
- 山东省食品安全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 甘肃省散装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泔/A>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许可裁量权规范》等6个行政许可裁量基准的通知 (杭市管?023?79?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 (陕政办发?023?7?
-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体系建设指导书》的通知 (鄂市监办食生函?023?6?
- 执行19295的粽子抽检时算算不算粽孏/a>
- 广告页面免责性声明有效性争?/a>
- 烟酰胺核糖是什么?能用在固体饮料里吗?
- 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024年版(/a>
- 采用初级农产品做为食品原料需要如何管控初级农产品的质野/a>
- 在公司A产品标签上标注搭配公司B产品食用更美味可以吗
- 仅提供分餐和就餐场所的助餐点
- 企业,你的标签这样标识,难怪监管部门让你自证清白!
- 原料打成粈/a>
- 朋友美团点了一个猪蹄,但是有猪毛在上面,请问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吗>/a>
- 生开扇贝柱属于食用农产品吖/a>
- 职业打假打假,职能部门奇葩,如何证明我就是我
- 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考核题库(参考)
- 求助:保质期写错被投诈/a>
- 关于预包装食品最小销售单元食品标签标注的疑问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