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关于印发修改后的《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办法》的通知 (沪农委规?019?5?

关于印发修改后的《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办法》的通知 (沪农委规?019?5?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9-09-03 02:34:21 来源9a href="http://nyncw.sh.gov.cn/shsnwgfxwj/20190903/0009-118983.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464
核心提示:为了规范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评定管理,促进本市家庭农场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中办发﹝2017?8?、《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4??,制定本办法、/div>
发布单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农委规?019?5叶/td>
发布日期 2019-07-30 生效日期 2019-09-0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2024-08-31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附件:1. 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请审核表
  2. 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汇总表

关于修改后的《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办法》解诺/a>
各区农业农村姓
  为了规范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评定管?促进我市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现将修改后的《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div>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0?/div>
  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办泔/div>
  第一 总则
  第一 为了规范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评定管?促进本市家庭农场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中办发﹝2017?8?、《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4??,制定本办法、/div>
  第二 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类型主要包括种植类、养殖类、种养结合类和其他类、/div>
  第三 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总数不超过本年度全市家庭农场报备总数?%。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每两年评定一?有效期两年、/div>
  第二 申报
  第四 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是经营主体规范、经营规模适度、经营管理先进、/div>
  (一)经营主体规范
  1. 家庭农场经营者为本市户籍居民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年龄在58周岁及以下、/div>
  2. 家庭农场经营者应有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具?年以上农业从业经?接受过农业技能培?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具备农业经营管理能力、/div>
  3. 家庭农场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流转土地,签订规范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在乡镇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备桇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相对稳定,土地经营期限应在3年及以上、/div>
  4. 家庭农场须经区农业农村委认定,且已向市农业农村委报备、/div>
  (?经营规模适度
  1.家庭农场经营的农?应集中连片。种植业:粮食作物类和粮经作物类家庭农场的种植面积?00?00?经济作物类家庭农场种植面积在30?0?养殖丙水产养殖类家庭农场养殖面积在30?00亩、/div>
  2. 家庭农场种养规模与家庭成员的劳动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主要依靠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常年雇用劳动力、/div>
  3. 家庭农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当地城镇居民相当、/div>
  (?经营管理先进
  1. 家庭农场拥有完整的田间档?使用规范的生产记录和财务收支记录、/div>
  2. 农作物生产茬口布局合理,推广绿色增产技?粮食耕种收全程机械化;严格农业投入品使?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div>
  3. 家庭农场环境整洁友好,农业废弃物实行综合利?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量回?无秸秆焚烧情况、/div>
  第五 符合以下任一项的,可以放宽本办法第四条中的1项申报条件、/div>
  (一)年龄?5周岁及以下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家庭农场经营者、/div>
  (?与农民合作社等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与合作,实现标准化生?主要农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或其农产品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等品牌认?参与所在区农产品品牌整合的家庭农场、/div>
  (?家庭农场或家庭农场经营者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荣誉称号或荣誉证书、/div>
  第六 家庭农场向所在镇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斘
  (一)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请审核表(附件1);
  (?家庭农场经营者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明、新型职业农民证?复印?;
  (? 土地流转合同(复印?;
  (?生产记录和财务收支记?包括生产技术规程、标准、当年农业生产投入品采购和使用、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记录;
  (?与农民合作社等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与合作的相关证?复印?;
  (?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相关证?复印?;
  (?相关荣誉称号或荣誉证?复印?;
  (?其他证明材料、/div>
  第三 评定
  第七 镇农业主管部门对家庭农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核?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农场排序推荐给区农业农村??ldquo;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div>
  第八 区农业农村委对镇推荐的家庭农场材料进行审?按不超过本年度全区家庭农场报备总数2%的比例择优报市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附审核意见和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在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div>
  第九 市农业农村委组织相关人员,对区农业农村委报送的家庭农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div>
  第十 市农业农村委对评审通过的家庭农?在上海农业网、东方城乡报公示(公示期限?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市农业农村委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由市农业农村委发文公布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并颁发证书、/div>
  第四 管理
  第十一 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实行动态管理。区农业农村委对照标准每年复查一?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示范家庭农?行文报市农业农村委拟取消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资?前四种情形自查实当年?年内不得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div>
  (一)家庭农场在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过程中曾提供虚假材斘
  (?家庭农场经营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丹
  (?家庭农场发生生产安全或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家庭农场经营不善皃
  (?家庭农场因客观原?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未能续签皃
  (?其他影响家庭农场示范作用发挥的情况、/div>
  第十二条 加大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支持力?有关农业发展项目、贷款担保、贷款贴息等支农政策向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倾斜、/div>
  第五 附则
  第十三条 区农业农村委根据本办?可制订区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工作实施细则、/div>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9??日起实施,有效?年。上海市农业委员?017?2?1日印发的《关于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办法的通知?沪农委规?017?3?同时废止、/div>
  附件:1. 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请审核表
  2. 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汇总表

附件1

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请审核表

家庭农场名称

经营地址

(区、镇、村)

类型

经营者姓同/p>

出生年月

户籍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学历及专丙/p>

务农时长(?

职业证书

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

拖拉机驾驶证( )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

土地流转时长(?

土地流转价格(??

家庭劳动??

临时雇工(?middot;?

经营总面??

主要种植产品及单?公斤/?

主要水产品及

单产(公斤/?

主要畜产品及年出栏量(?

农产品质量认?/p>

绿色食品( )有机食品( )

农产品品牋/p>

地理标志( )

家庭农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国家级、省部级荣誉称号或证?/p>

镇农业部门意?

负责人签同 日期:

区农业农村委意见:

负责人签同 日期:

市农业农村委意见:

负责人签同 日期:

附件2:

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家庭农场名称

家庭农场类型

经营者姓同/p>

出生年月

(妁197001)

学历

务农时长(?

职业证书(??

经营面积(?

土地流转时长(?

家庭劳动??

临时雇工(?middot;?

农产品认???

农产品品???

家庭农场人均可支酌/p>

收入

(??

国家级、省部级荣誉称号或证?/p>

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拖拉机驾驶证

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绿色食品

有机食品

?/p>

琅/p>

栆/p>

忖/p>

地区9/font>上海
标签9/font>指导意见评定农业经营主体体系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3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6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