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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打击和防范“炒猪”行为保障生猪养殖业生产安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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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9-07-22 04:46:03 来源9a href="http://xmsy.yichang.gov.cn/content-7982-967895-1.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湖北省畜牧兽医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410
核心提示:为有力打击、有效防范上述“炒猪”行为,切实保障生猪养殖业生产安全,农业农村部下发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打击和防范“炒猪”行为保障生猪养殖业生产安全的通知》(农办牧?019?4号)。现就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div>
发布单位
湖北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
湖北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9-07-19 生效日期 2019-07-19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各市、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近期,有一批专?ldquo;炒猪团伙通过先向养殖场(户)丢弃死猪,然后制造和传播养殖场(户)发生疫情的舆论,再大幅压低价格买猪等方式从事炒猪活动。上?ldquo;炒猪行为涉嫌妨害动物防疫,严重影响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严重破坏生猪生产秩序,严重损害养殖者合法权益。为有力打击、有效防范上?ldquo;炒猪行为,切实保障生猪养殖业生产安全,农业农村部下发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打击和防范炒猪行为保障生猪养殖业生产安全的通知》(农办牧?019?4号)。现就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div>
  一、强化巡查排查,规范做好病死猪处琅/div>
  各地要加大对运输、丢弃病死猪等行为的巡查排查力度,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症状的,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按程序报告和处理,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养殖场(户)发现其周边被丢弃病死猪的,要立即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并在一定时期内对其存栏生猪做好重点监测,一旦发现非洲猪瘟疫情,及时按规范处置、/div>
  二、加强联防联控,严厉打击炒猪行为
  各地要提高警惕,积极防范,一旦发 炒猪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要加强对打击和防?ldquo;炒猪行为的领导,发挥集中统一指挥作用,农业、公安、生态环境、宣传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动物防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的,及时将有关线索移交给当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div>
  三、全面宣传发动,形成社会共治合力
  各地要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介和横幅、标语、宣传单等工具,加大对打?ldquo;炒猪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要动员鼓励媒体、单位和个人通过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热线等渠道,举报有关炒猪线索。宣传部门要密切监控网络舆情,既要积极提供线索,也要管控好各种网络社交平台,严防造谣传谣,恶意炒作。要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广大养殖场(户)共同防范、及时举?ldquo;炒猪行为,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div>
湖北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宣/div>
2019??9?/div>
地区9/font>湖北
标签9/font>生产安全农业动物疫病生猪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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