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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印发《生鲜乳收购站设立现场审核标准》的通知 (京农发?0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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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9-07-17 03:40:05 来源9a href="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110032/gfxwj22/2009-01/12/content_180355.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北京市人民政庛/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011
核心提示:为加强北京市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奶业健康发展,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0?日起实施),结合本市实际,北京市农业局制定了《生鲜乳收购站设立现场审核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div>
发布单位
北京市农业局
北京市农业局
发布文号 京农发?008?39叶/td>
发布日期 2008-12-16 生效日期 2008-12-16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附件:生鲜乳收购站设立现场审核标?doc
各区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本市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奶业健康发展,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0?日起实施),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生鲜乳收购站设立现场审核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div>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六?/div> 附件:生鲜乳收购站设立现场审核标?doc
地区9/font>北京
标签9/font>品质农业生鲜?nbsp;奶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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