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试行)》的通知 (陕安委办?018?1?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试行)》的通知 (陕安委办?018?1?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9-06-18 09:01:13 来源9a href="http://yjt.shaanxi.gov.cn/c/2018-08-07/608105.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118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陕西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职工广泛参与、工会民主监督”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 “双报告”制度(试行)、/div>
发布单位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文号 陕安委办?018?1叶/td>
发布日期 2018-08-07 生效日期 2018-08-07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办,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双报?rdquo;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相关部门将此通知下发到管辖范围内所有企业,指导并督促企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div>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宣/div>
2018???/div>
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nbsp;双报?rdquo;制度(试行)
第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陕西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完?ldquo;企业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职工广泛参与、工会民主监?rdquo;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制度、/div>
第二 双报?rdquo;是指企业定期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进行报告、/div>
第三 企业是本单位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监测监控、定期报告、整改销号等制度,主动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法制化、/div>
第四 企业对本单位自查和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号令),及时将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辖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抄送属地工会组织,如遇有重大或特殊情况,应随时上报。报告应遵守以下规定9/div>
(一)在发现重大隐患?个工作日内,应书面报告重大隐患详细信息,包括重大隐患的形成原因、危害程度、风险评估(评价)结果和治理方案等;
(二)在重大隐患治理过程中,应每月报送治理进展情况直至整改完成;
(三)重大隐患治理完毕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评估(评价)并验收销号,验收?日内报送评估结果和验收报告:/div>
(四)未能按期完成治理的重大隐患,应在整改时限到期前15日书面报告延期原因和下一步治理方案等:/div>
(五)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应按挂牌督办要求及时组织治理,经验收合格后,向辖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行业督办单位)提出销号申请、/div>
第五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企业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应当立即将有关资料记录备案,建立台账并专人负责管理,该挂牌督办的要挂牌督办。要定期对企业上报的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把隐患整改和事故预防措施落实到位、/div>
第六 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报?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9/div>
(一)重大隐患基本情况,包括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判定依据等内容;
(二)重大隐患治理方案介绍,包括治理的目标任务、采取的方法措施、所需经费和物资、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整改治理进度等内容、/div>
第七 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应?ldquo;双报?rdquo;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督查、检查的范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将双报?rdquo;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对双报?rdquo;制度不落实、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的企业,要加大检查频率和处罚力度、/div>
第八 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监督,督促企业落实双报?rdquo;制度。把企业落实双报?rdquo;工作情况作为评优评先企业的重要条件、/div>
第九 本制度适用于在陕西省境内的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所有企业、/div>
第十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div>
地区9/font>陕西
标签9/font>事故安全生产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