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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湘安监﹝2017﹞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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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6-12 08:26:26  来源: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922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湖南省“十三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湖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相关要求,结合湖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湖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
发布单位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湘安监﹝2017﹞68号
发布日期 2017-08-04 生效日期 2017-08-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安监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湖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已于2017年6月30日经省安监局第18次局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4日
 
    湖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湖南省“十三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湖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相关要求,结合湖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应急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以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为目标,以“一案三制”建设为抓手,应急预案管理、应急管理制度、体制机制建设、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投入等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得到进一步强化。推动实施了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截至2015年,全省安监系统直管高危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达97.2%,长沙、湘潭、岳阳、常德、永州、娄底、湘西等市州已实现直管行业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100%。各级政府和高危行业企业大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全省各地区每年开展应急演练达1万余次,参演人数年均达50万人次,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建设稳步推进。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湖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省安监局印发了《湖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项目管理制度》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夯实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基础。
 
    三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取得新进展。全省14个市州和61个县市区建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全省基本形成了上下衔接、横向贯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体系。各级财政加大了对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投入,争取中央财政11142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省级财政安排9142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矿山、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逐步推进基层和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初步形成了国家级、省级、市级、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相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四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定期组织并参加了豫、鄂、湘、粤、桂、琼中南六省(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交流,共同推进中南六省(区)应急协作机制有效运作。建立区域应急救援联动协作机制,实现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推动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州政府、企业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全面推动煤矿、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五是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取得明显成效。各级安监部门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全面纳入培训内容,加大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业务培训力度。“十二五”期间,全省共组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11260场次,培训人数达41万人次。各地区各部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和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全民应急意识不断增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经统计,目前全省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65家,主要分布在长沙、株洲、衡阳、岳阳、郴州等地;煤矿314家,主要分布在株洲、衡阳、娄底、郴州等地;非煤矿山3709家,主要分布在长沙、邵阳、常德、益阳、郴州、怀化、湘西自治州等地。全省共有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22支,其中国家、省、市级矿山救援队伍18支,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4支。“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不仅面临重大发展机遇,也因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变化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一些重大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当前的应急救援能力有待提升,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现实需求不相适应。政府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体系尚不健全,应急救援基地布局需要优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亟待加强,专业应急救援装备缺乏先进性、针对性和适用性,信息化水平不高;大部分企业自身应急救援队伍力量薄弱,救援人员专业化技能不强,救援装备配备不足。
 
    二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建设仍然滞后。在应急救援队伍与资源调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缺乏可操作的制度和规范性、指导性文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工作尚未全面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框架,没有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
 
    三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还不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尚未全面落实,全省尚有61个县市区未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已设立的机构普遍存在编制少、人员不到位、职能发挥有限的问题,工作人员主动作为的意识仍然欠缺,履职能力有待加强。
 
    四是企业应急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仍然存在重生产经营,轻应急管理的现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应急培训的系统性和专业性有待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意识不强,事故发生后自身先期处置能力不足。
 
    五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预警响应机制不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仍停留在出台书面措施阶段而未落地实施,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管系统建设尚未起步。区域、部门、企地应急协同联动机制运转不畅,应急资源部门分割问题突出。
 
    六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尚未完全覆盖,应急预案针对性、实用性不强。应急预案演练实战性、实效性不足,重演轻练情况比较突出,对事故救援处置缺乏实际有效的指导意义。
 
    七是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相对滞后。截至2015年,仅出台了省级应急平台建设可研性报告,长沙、娄底、郴州市应急平台建设刚起步,只有浏阳市等少数县市建立了监控平台,落后于国家进度要求;“12350”电话举报平台建设起步较晚,尚未完全实现属地受理。
 
    八是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有待完善。应急处置评估工作处于起步阶段,缺乏规范化管理,应急处置评估报告内容不全面,对提升事故单位应急能力所起作用不强,总结评估工作成效不明显。
 
    九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缺乏有力的技术装备支撑。应急救援缺乏科学的辅助决策系统。应急装备的机动性、配套性、可靠性不高,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研发、应用和推广的产业链尚未形成,应急救援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亟待加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核心,以“一案三制”建设为重点,以“预防、准备、响应、恢复”的应急管理全过程为工作导向,不断提高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筑牢安全生产最后一道防线。
 
    (二)基本原则。
 
    1. 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本地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划制定与实施工作。遵循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共性规律,重点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解决基层基础薄弱、协调联动不足等突出问题。
 
    2.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全面统筹事故应对各环节应急能力建设,兼顾近期需求与长期发展,借助“互联网+”科技支撑,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能力,同时有效整合辖区内公安消防、医疗等现有队伍、装备、物资、设施应急资源,共享存量,建好增量,避免重复建设。
 
    3. 政府引导,企业为主。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要求,突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落实企业应急管理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确定建设项目,分级分步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工程建设。
 
    5. 预防为主,防救结合。提升重大危险源监控能力和监管水平,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确保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要求。
 
    6. 专业救援为主,兼顾社会救灾。继续提升安监部门直管行业的专业应急救援水平,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规划目标。
 
    1. 总体目标。到2020年,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建立更加成熟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体系,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更加到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力量显著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显著提高,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
 
    2. 分类指标。
 
    应急预案管理目标: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应急预案覆盖率、备案率、培训演练率达到100%,规模以上工商贸等行业领域企业的应急预案覆盖率、备案率、培训演练率达到100%。高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率和应急资源调查率达到100%以上,应急预案质量全面提高,实现政企预案有效衔接;实现各级各类应急演练系统化、实战化、基层化、常态化、全员化、科学化。
 
    制度建设目标:完善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地方规章,制定应急联动、资源调配等方面的制度,实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执法能力显著提高,基本形成执法常态化机制。
 
    体制建设目标:推动省、市、县、乡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育一批反应灵敏、响应快捷、应对有力、处置科学、指挥政令畅通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中央在湘企业及省属重点高危行业企业全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置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履职能力显著提高。机制建设目标:落实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机制,省、市、县三级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和分级监管系统全部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管水平显著提高;完善省际区域应急协作机制,健全政府、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间的部门协同处置机制以及事故现场处置机制,确保机制运作高效有序,实现区域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应急指挥联动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
 
    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目标:省、市(州)、重点县的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全部完成,重特大事故现场信息与各级平台的实时接入率达到90%以上,“12350”举报平台实现属地化管理。
 
    事故应急处置评估目标:落实事故评估总结制度,事故评估总结工作备案率达到100%;建立依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业研究机构和专家的第三方评估机制,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成效。

专栏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标(2020年末)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值

  1

  省、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接到较大及以上事故处置指令后3小时内到达现场率

  ≥80%

  2

  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装备配备达标率

  ≥90%

  3

  重特大事故现场信息与各级应急平台的实时接入率

  ≥90%

  4

  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救援人员培训覆盖率

  100%

  5

  省、市(州)、重点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完成率

  100%

  6

  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应急预案覆盖率、备案率、培训演练率

  100%

  7

  高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率和应急资源调查率

  ≥100%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1.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及衔接。加强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等工作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府部门及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在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开展预案修订优化工作。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在企业内部推广应急处置卡等应急预案优化成果。加强各部门、各单位及政企之间应急预案的衔接与联动。
 
    2. 强化应急预案演练。针对各地区、各行业风险特点和多发事故类型,统筹规划、合理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督促企业建立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和演练制度,定期组织制度化、全员化、多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和关键岗位应急训练,重点加强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提升事故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区域联动和部门协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跨区域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二)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化进程。
 
    1. 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出台湖南省安全生产应急联动工作指南,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与资源调用制度。研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队伍建设、资源管理、信息化管理、宣传培训教育等方面的标准或规范性、指导性文件,形成科学系统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督促落实应急带班值守制度和事故直报制度。研究制定应急征收征用物资补偿、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救援车辆绿色通道、应急产业扶持、社会参与鼓励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制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开展湖南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化创建工作标准以及对应考核标准的编制工作,规范达标创建实施办法。
 
    2.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效能。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纳入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常态化机制,重点围绕企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配备、执行应急预案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加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信息化系统建设,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信息化水平。
 
    (三)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建设。
 
    1. 加强应急管理人员责任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依法依规制定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完善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制度,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
 
    2.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健全企业先期响应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内部监测预警、态势研判及与政府、周边企业的信息通报、资源互助机制。督促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应急预案管理等工作,强化企业内部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督促大中型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依法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队伍。督促企业积极开展事故先期处置,严格执行抢险救援的规范要求,科学施救。建立完善社会力量登记备案、培训考核、事故准入等制度,形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培育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工作,形成有序协作的救援合力。
 
    (四)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
 
    1. 健全事故应急预警响应机制。构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监测和早期预警,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督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区域内工矿企业、重要基础设施的应急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针对周边影响区域人群密集场所、重要防护目标的多渠道应急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加强重点高危行业企业的预测性预警,对季节性、地域性特征进行分析判别和信息发布。
 
    2. 强化区域联动合作机制。深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区域合作,建立跨区域生产安全事故联合处置机制及应急救援资源共享机制,进一步提升应对跨区域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与广东、广西、河南、海南、湖北等五省(区)区域应急协作,建立与江西、贵州、重庆等接壤省市的应急协作机制,推动区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稳步发展。
 
    3. 建立部门与社会力量协同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与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市州政府的应急联动机制,完善与公安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农业机械等相关行业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探索军警联动机制,构建应急救援医疗联动和专家储备机制,开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医疗绿色通道。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同处置机制,建立相关信息平台和工程机械生产制造企业应急救援装备征用机制,提高部门和社会力量应急响应联动和协同处置效能。
 
    4. 完善事故现场处置机制。完善事故现场救援统一指挥机制,建立事故现场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救援指挥官制度,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实效。建立应急救援现场危害识别、监测与评估机制,规范事故应急响应、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指挥工作程序,明确应急救援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应急处置效能。

专栏2 应急管理机制建设重点

  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机制;加强中南六省区域协作;建立与江西、贵州、重庆等地区的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及联合处置机制;跨部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医疗联动机制;事故现场救援统一指挥机制


    (五)强化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建立依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业研究机构和专家的第三方评估机制,规范事故现场处置流程。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开展对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总结工作,强化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过程管理。督促各级各部门及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推动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工作持续改进。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程。
 
    建设4个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推动岳阳积极建设和申报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长沙(望城)、衡阳和怀化(洪江)3个省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详见附件1)。加强国家级矿山排水邵阳基地的装备配备,完善3个国家级、5个省级和10个市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详见附件2),重点推进国家级矿山救援水口山基地和郴州基地建设。建设1个省级矿山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在烟花爆竹主产区依托消防力量,提升烟花爆竹应急救援能力。支持张家界等重点旅游景区建设专业救援力量,鼓励湖南海利、中联重科、湖南鸿胜物流等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应急救援队伍,鼓励发展蓝天救援等民间组织。
 
    (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保障建设工程。
 
    在长沙、岳阳、衡阳和怀化建设4个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详见附件3)。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基地的物资和设备保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补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对重特大事故救援任务所需要的救援车辆、抢险救援装备、监测侦检设备、通信指挥设备、个人防护装备等装备器材。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战时后勤保障建设,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予以配备应急救援设备,探索与大型商超集团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供应机制。
 
    (三)“互联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设工程。
 
    建设省、市、县(市、区)及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平台,推行安全生产应急平台标准化建设。建设覆盖省、市、县安监部门及企业的信息应急综合应用管理系统,推动多种途径的信息采集系统建设,探索建立无人机跨区域信息采集平台。推进“12350”举报平台建设,开通电话、微信举报等功能,实现“12350”属地化管理。引导和支持科研院所和相关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为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提供科技支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全省各地市州、有关部门、各企业结合本规划,组织编制本地区、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划实施方案,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工作时序和重点,分解落实规划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加大与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沟通力度,加强各单位、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及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解决规划实施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确保规划得到顺利实施。
 
    (二)加大应急投入。
 
    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加强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将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宣传、培训、教育等经费投入以及应急救援装备和设施投入纳入年度预算。定期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提升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整体专业素养和水平,不断提高人员履职能力。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实物储备、市场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构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推进应急救援基地保障建设,为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场地保障,加强演练基地的营房、装备、训练场地等硬件配备。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经费的专款专用制度,满足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的资金需求。鼓励金融业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予以支持,探索开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保险等保障渠道。
 
    (三)完善政策体系。
 
    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事前防灾防损和事后经济补偿作用,推动发展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有利于安全生产应急产业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出台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捐赠、志愿服务等援助的政策措施。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预警、防控服务,拓宽社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服务中的参与途径,制订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共享应急物资储备的政策。
 
    (四)强化舆论监督。
 
    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工作统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总体工作中。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务信息公开和应急救援舆情监控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宣传。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加大举报信箱、安全生产“12350”举报平台的宣传力度,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
 
    (五)加强评估考核。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办法,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了解和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其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所承担规划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适时根据本部门的执行情况优化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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