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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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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9-06-10 11:41:01 来源9a href="http://sthjt.nx.gov.cn/info/2762/97975.htm"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浏览次数9span id="hits">697
核心提示: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布关于转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div>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1-19 生效日期 2017-01-19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指南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各地级市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9/div>
现将环境保护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抓好落实、/div>
一、要认真组织学习,环保部门有关人员要熟练掌握《指南》的具体内容和要点,作为日常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的有力抓手、/div>
二、要认真做好相关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将《指南》具体规定和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内的重点企业,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切实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div>
三、要加大对企业开展环境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对未按要求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治理、未建立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档案的企业,要依法依规查处、/div>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宣/div>
地区9/font>宁夏
标签9/font>工作指南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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