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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修改印发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通知?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京环发?0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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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9-06-05 11:34:50 来源9a href="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index/xxgk69/zfxxgk43/fdzdgknr2/hbjfw/603337/index.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505
核心提示: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对《关于印发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的通知》等4项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发布单位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文号 京环发?013?98叶/td>
发布日期 2013-11-15 生效日期 2013-11-15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备注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对《关于印发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的通知》等4项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关于印发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的通知》(2004??日京环保法字?004?67号文件发布)
1.正文中的11项行政许可事?rdquo;修改?ldquo;15项行政许可事?rdquo;、/div>
2.附件2?ldquo;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书修改为: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补正告知?rdquo;、/div>
3.附件2?ldquo;北京市环保局行政许可受理通知?rdquo;修改?ldquo;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材料接收通知?rdquo;、/div>
二、《关于密云怀柔水库工作用机动船只许可证管理规定》(1996??8日京环保水字?996?14号文件发布)
1.第一条中?ldquo;《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rdquo;修改?ldquo;《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项的规?rdquo;、/div>
2.第七条中按照《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第(?款规定,对责任单位处?000元至5万元罚款,对责任人处?00元至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有权吊销其许可证?rdquo;修改为:按照《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由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没收船只,或者处?000元至5万元罚款?rdquo;、/div>
三、《北京市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管理规定(试行)》(2007??8日京环发?007?5号文件发布)
第八条中《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rdquo;修改?ldquo;《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试行)》(HJ.T75-2007?rdquo;?ldquo;《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76?rdquo;修改?ldquo;《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76-2007?rdquo;、/div>
附件9/div>
1.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的通知
2.关于密云怀柔水库工作用机动船只许可证管理规宙/div>
3.北京市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管理规定(试行)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3?1?2?/div>
地区9/font>北京
标签9/font>环境保护规范性文?nbsp;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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