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绿办(中心)、获证企业、有机检查员:
近期,我中心连续收到多起关于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有机码使用不规范的消费者投诉和监管协查函,问题主要是获证企业使用的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有机码不符合有机认证证书信息或产品规格等。结合在本年度不通知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获证企业应严格按照《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规则》(COFCC-GL-14)的规定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产品包装上印有“有机”字样时,应按规定在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防伪追溯标签)、有机码。应按照产品种类和规格申请订购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有机码,在加贴使用时,不应用于其它产品种类或其它包装规格。应使用当年有效证书申请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有机码,不应使用已过期证书对应的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和有机码。
二、有机认证检查员在实施现场检查过程中,应对获证企业销售和标志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核实企业的销售包装是否使用的“有机”字样,是否正确加贴或印刷有机产品认证标志(防伪追溯标签)、有机码,是否对有机产品认证标志(防伪追溯标签)、有机码的订购、领用建立了有效的记录,是否对已过期的有机产品认证标志(防伪追溯标签)、有机码进行了妥善的处理,并在《检查报告》中对上述问题的检查情况进行具体的叙述。
三、请各地绿办(中心)关注本辖区内有机产品获证企业用标情况,督促获证企业正确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防伪追溯标签)、有机码,确保有机产品销售活动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特此通知。
201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