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014?2号)、《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购买办?016?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度)的通知》(浙财预?015?6号)等要求,我们制定了《浙江省动物防疫和病死畜禽收集处置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温州、湖州、绍兴、金华、台州等市和相关试点县(市、区)遵照执行,其他市、县(市、区)可参照执行、/div>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联系人:省畜牧兽医局胡笑毓(动物防疫购买服务),电话?571-86753992;王勇(病死畜禽收集处置购买服务),电话?571-86757221、/div>
1.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病死畜禽收集处置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6?0?8?/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