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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方案的通知 (浙农专发?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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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9-03-04 03:52:35 来源:浙江省农业农村?nbsp;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700
核心提示:经研究,决定在海盐县、德清县、绍兴市柯桥区等县(区)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政策试点。现将《浙江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试点地区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配套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div>
发布单位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浙农专发?017?7叶/td>
发布日期 2017-04-26 生效日期 2017-04-26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附件:浙江省农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ldquo;先打后补政策试点方案的通知.doc
海盐县、德清县、柯桥区农业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开展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的有关要求,探索创新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财政补助机制,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助政策对动物防疫工作的支持作用,促进畜禽养殖场依法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经研究,决定在海盐县、德清县、绍兴市柯桥区等县(区)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ldquo;先打后补政策试点。现将《浙江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试点地区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配套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其他未纳入试点的县(市、区)如有试点意向,可于2017??0日前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提出试点申请,经审核批准纳入下年度试点范围。试点中若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div>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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