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ldquo;中检?rdquo;),依法承担着化学药、中药、安全评价、化妆品、包材及药用辅料、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实验动物等的检验检测、检定(技术仲裁)、质量评价及科学研究等工作,是在国家监管科学体系中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的综合性技术机构。我院目前运行ISO/IEC17025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能力验证提供者ISO/IEC17043体系,均获得中国认可机构认可,认可号分别为CNASL0001和CNASPT0041、/div>
为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科﹝2016?27号)要求,持续提升我国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和质量保证水平,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中检?019年继续组织能力验证计划,现将相关信息通知如下9/div>
一、参加单佌/div>
按照食药监办科﹝2016?27号的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积极参加此次能力验证;也欢迎其它从事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中药、化学药、包装材料与药用辅料、医疗器械、实验动物、药物安全评价等检测、检验、评价、研究及生产质量控制等单位报名参加、/div>
二、组织实於/div>
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按国家局要求实施;对其它能力验证计划,由我院负责组织及实施?019年度所有能力验证计划均按照ISO/IEC17043《合格评?能力验证通用要求》运作、/div>
对能力验证的结果,将在适当的范围给予公布通过能力验证考核名单、/div>
三、能力验证服务平?/div>
为更好地服务参加者,中检院能力验证服务平台提供了报名、结果报送、结果下载、通知公告等功能。请登录官网www.nifdc.org.cn检务公开点击能力验证进入平台。或点击http://223.71.250.33/进入平台(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或?60浏览器极速模式)、/div>
2019年PT计划的详细信息均已放入平台,请参加者登录并报名、/div>
四、有关要汁/div>
1.各参加者应正确认识能力验证的本质、目的和意义,实验室?ldquo;能力验证利益相关方的主体,实验室应将其作为常规质量保证手段,客观真实反映自身的检验能力和质量保证水平,确保参加能力验证计划取得实效、/div>
2.各参加者应充分利用能力验证结果,发现和改进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检验检测能力、/div>
3.各参加者应通过能力验证服务平台开展报名、填报数据等工作、/div>
4.对弄虚作假的机构,一经查实,将在行业会议上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div>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能力验证项目协调亹/div>
联系人:
010-53851362(药品等相关领域能力验证计划、平台、费用)
刘雅?10-53851487(药品等相关领域测量审核(/div>
高晓?10-53851363(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领域能力验证(/div>
张寅?10-67095948(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领域能力验证、测量审核)
特此通知、/div>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附件?019年中检院能力验证计划目彔/div>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2019??0?/div>
附件1?019年中检院能力验证计划目?doc
附件2:关于组织开?019年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pdf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其他法规
- 中国奶业协会发布《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管理办法 (中国奶业协会公告 ?2?
-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关于印发《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指南》等文件的通知
-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印发《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工作规范》和《绿色食品现场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 (中绿审?022?1?
- 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第三版)
-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印发《绿色食品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
-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推行使用绿色食品粘贴式标签的通知 (中绿标?021?38?
-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启用《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2021版)》的通知 (中绿标?021?11?
-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下达2021年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编制任务的通知 (中绿体?021?0?
- 中国盐业协会关于印发《信用盐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中盐协[2021] 10?
点击排行
- 执行19295的粽子抽检时算算不算粽孏/a>
- 广告页面免责性声明有效性争?/a>
- 烟酰胺核糖是什么?能用在固体饮料里吗?
- 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024年版(/a>
- 采用初级农产品做为食品原料需要如何管控初级农产品的质野/a>
- 在公司A产品标签上标注搭配公司B产品食用更美味可以吗
- 仅提供分餐和就餐场所的助餐点
- 企业,你的标签这样标识,难怪监管部门让你自证清白!
- 原料打成粈/a>
- 朋友美团点了一个猪蹄,但是有猪毛在上面,请问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吗>/a>
- 生开扇贝柱属于食用农产品吖/a>
- 职业打假打假,职能部门奇葩,如何证明我就是我
- 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考核题库(参考)
- 求助:保质期写错被投诈/a>
- 关于预包装食品最小销售单元食品标签标注的疑问